福建省:供应商要敢于质疑
◎ 文心
前段时间,福建省屏南县财政局的一则招聘启事成为“眼球事件”。县财政局下属收费票据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要求被定为“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周岁以下”,该招聘被网友质疑有量身定做之嫌。10月26日,该县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已对县财政局局长、县人事局局长进行停职检查。
这则“眼球事件”,因为有一个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被网友质疑的过程,得以有了一个尘埃落定的结局。这不禁让人联想到政府采购——公开,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原则之一,同时,政府采购制度为供应商安排了质疑、投诉等救济途径,但是为什么在厂家授权的问题上,一直很难有所突破呢?
对于公开原则的坚持,由于一般涉及程序问题,因此坚持得比较好。但是公开的信息如果被漠视,公开的意义又在哪里呢?多年前,一位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曾拿着某汽车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向多家供应商征求意见,几乎所有供应商都指出,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指标是为某个品牌量身定做的。这位主任很吃惊:“为什么你们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呢?”供应商回答:“这么做有意义吗?”这实际上是用弃权的消极行为对政府采购的制度设计进行了否定。
再看有关厂家授权的问题,关键还是在于采购人的需求带有倾向性。正因为指定了品牌,才使得授权的问题异常突出。而问题的根本恰恰不在于授权本身。更让人担心的是供应商的集体沉默。供应商是最了解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人。假如他们能拿出网友们敢于质疑的精神,对指定品牌、采购需求的倾向性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质疑,监督采购,让制度设计中的每一个机制都发挥作用,这项制度的设计初衷才能被更好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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