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S杯服务类政府采购有奖征文②】服务类采购项目具有哪些特性
【BASS杯服务类政府采购有奖征文②】
◆主办单位: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中国政府采购报社 ◆协办单位:北京服务外包企业协会
服务类采购项目具有哪些特性
秦志龙
财政部《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第一条中明确要求:“研究制定推进和规范服务采购的指导意见,创造条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查阅全国各地的集采目录,明显感到服务类项目的内容和范围都得到了增加和扩大。如《上海市201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将社区服务、公益服务、课题研究、会展服务、物业管理等十多类服务内容纳入了集中采购目录。那么,服务类项目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内容,与货物、工程到底有什么区别?它有什么特点?本文分别从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招标、投标、评标、监管等几方面进行探讨。
项目特点■■■
服务是个人或社会组织为消费者直接或凭借某种工具、设备、设施、媒体等所做的工作或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向消费者个人或企业提供的,旨在满足对方某种特定需求的一种活动,其生产可能与物质产品有关,也可能无关,是对其他经济单位的个人、商品或服务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使用价值或效用。
由此可以看出,第一,服务的无形与货物、工程的有形,或许是其与货物、工程最大、最根本的区别。第二,不同组织和个人所提供服务的品质差异性较大,例如两家不同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态度是不同的,采购人对他们的满意度也不尽相同,而且有时服务还很难进行简单的量化评价和比较。第三,服务的不可储存性等特点也不同于货物和工程。例如,保洁人员今天不在,就无法提供服务,服务不能储存以待需要的时候使用。第四,服务的所有权转让也不像货物和工程那样简单、直接。第五,服务的形式也不同于货物和工程,它可能是在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上所完成的活动,如汽车维修,也可以是无形产品的交付,如知识传授方面的信息提供、课题研究等。
招标特点■■■
由于服务类采购项目内容多、范围广、差别大,笔者认为,在招标时除了要与采购人确定一份比较客观、公正、完善的项目需求书外,在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方面也要注意其与货物、工程项目的不同之处。
由于人的因素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的重要性,在设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时,对一些物业管理、课题研究等项目,还应增加项目经理(或课题负责人)现场答辩环节。即评标委员会除了就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整体管理、服务方案(包括投入的人力、物力、技术力量及对服务内容的理解,具体实施计划、方法,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成果提交等)是否满足需求等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外,还要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打分,看其对本项目特点、服务要求及招标文件具体内容的了解程度,要对其回答是否具有针对性、准确性,逻辑是否严密等内容作出判断;评标专家还要关注其答题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是否具有一定的创意和深度等。
此外,服务类项目采购的失败概率较货物、工程要高,需要认真分析、区别对待。例如某些物业管理项目,由于前期服务公司获得采购人高度认可,其他物业公司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就不高;某些专业程度很高、专业面很窄的课题研究项目,由于该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员本来就不多,而且相互之间可能还比较熟悉,一旦得知某人对该项目有兴趣时,其他人就不太愿意参与竞争,避免造成熟人相争,甚至师生相争的局面。
投标特点■■■
一些供应商往往由于某些非常低级的错误而丧失中标机会,如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或是投标文件不符合基本形式的要求,如未按要求进行密封、标记、逾期送达、无有效委托书等,或是成功案例、类似项目经验等资料提供不全面等。
由于服务类采购项目的特殊性,上述问题的表现可能会更为突出,除了要充分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常规要求外,投标人对一些“虚”的东西如何用“实”的方式表达出来是有相当技巧的。例如服务质量的好坏与供应商的规模、资质、管理水平、服务方案、服务能力等密切相关,投标人除了提供管理制度、服务方案外,对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方法和手段的叙述就相当重要,如果没有这些保证措施、方法和手段,如何能让评标专家相信你能做到?
项目经理对于服务类项目成败尤为重要。评标专家更关心项目经理自身的经验、能力、水平等情况。
评标特点■■■
由于服务类采购项目的特殊性,其评价体系、考核标准也有所不同。笔者以为,评标专家在对投标人的整体管理方案策划、具体实施方案、投标文件完整性、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等进行审阅时,应对其人员配置和管理、项目经理(或课题负责人)经验、能力进行特别关注,尤其要关注其是否能提供令人信服的依据。在制定评标方法时,对服务类项目还要增加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环节,评标专家更应充分抓住现场答辩的机会,考察项目经理的经验、能力、思路。项目经理的“好坏”对服务类项目的成功起决定性作用。此外,如何判断投标文件的可信度也是其不同于货物、工程的一个方面。这些都对评标专家提出了特殊要求。
监管特点■■■
从监管角度来讲,服务类采购项目专家少,尤其是一些专业性很强的课题研究项目更是如此,往往出现评标专家就是项目负责人或是参与人员的情况,所以专家回避是监管的重中之重。
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应重点监管项目经理是否能保证其现场服务时间,其服务团队的经验、流动率如何?还需要通过第三方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调查、考核和评价。
监管者要适应服务业发展的新特点和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不断扩大知识面。如云服务、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专业服务和公共服务项目,监管者必须要未雨绸缪。(作者单位: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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