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头条 >> 保护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如何防患于未然

保护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如何防患于未然

栏目: 政采头条 时间:2014-02-21 10:51:2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记者 田冬梅

 

从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十二五”时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到日前国务院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到新一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迅速展开,一系列的行动中不难看出,我国已将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提出“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的要求,让政府采购在这场知识产权保卫战中承载了相同的职责。那么,目前在政府采购领域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各地政府采购机构对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是否采取了措施?业内对于政府采购保护知识产权又有何种看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采购机构未雨绸缪

利益驱使下,市场上制假、售假、欺诈的行为再所难免。在此基础上,防患于未然显得十分必要。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告诉记者,在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问题上,该中心首先在制作招标文件环节就对产品知识产权的侵权、假冒行为进行约束。“供应商如有此类行为,我们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刘恒斌如是说。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心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就明确,投标方必须在知识产权等问题上没有任何纠纷,若有类似情况存在,该投标供应商将受到相应处罚。此外,上海市通过严把供应商入库审查、产品审核等关口,对保护知识产权发挥了一定作用。

采访中,记者发现,防患于未然已成为多数地区保护知识产权、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共同举措。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代理机构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他表示,为有效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采购机构通常未雨绸缪,因而,与深圳和内蒙古采购中心类似的表述在各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都能看到。

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认为,由于政府采购大多直接对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招标,这种从“源头”采购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侵权、假冒等行为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延伸。他表示,即使没有直接从源头采购,政府采购也会明确经销商必须是经过厂家授权,并以此来确认产品的质量。据该负责人介绍,在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上,天津市2010年和2011年已将正版软件纳入集采目录。

 

侵权行为总是被动发现

“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过程中,产品侵权、假冒等行为被主动发现的几率很低。”某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认为,仅仅依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来界定有关知识产权的真伪尚不现实,因为,采购机构和评审专家对哪些产品具有知识产权并不明晰。在实践中,这些侵权事件往往是经过其他供应商举报和质疑才被发现。在此问题上,接受记者采访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士也都给出了类似的回答。

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政府采购环节对产品的知识产权进行明晰确实不易实现,难点主要在于2个方面:一是如何确定知识产权的范畴及知识产权的时效性。二是对于产品知识产权的确定缺乏相关的信息来源。他认为,要做到对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应是多方并举的结果。

 

奖惩分明 联手合作

尽管存在现实难题,但是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防止侵权和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这是政府采购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此,各方人士纷纷建言。

“加大对有侵权、假冒等行为的供应商的处罚力度,增加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成本。”某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1款中提出,供应商如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应给予相应处罚。此款中指的虚假材料应包含保护知识产权的部分,如果供应商侵犯知识产权,应受到相关法律的追究。同时,他表示,应鼓励被侵权企业自己追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士则认为,政府采购保护知识产权应从源头抓起:一是在供应商应管理方面下功夫,在建设供应商库和投标时,就提出相关要求,并规定供应商对此进行承诺。二是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准确的产品资质。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定期发布黑名单,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黑名单的威慑作用。

“保护知识产权要依靠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认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与各相关部门合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