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质”力量赋能政采迈新阶
以“新质”力量赋能政采迈新阶
——访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鞠树文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新质生产力’从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到正式进入中央文件,再到全网刷屏登上热搜榜首,可谓2024年首个年度热词,满足了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催生出以创新为主导的发展新动能。而在政府采购领域,可以借用‘新质生产力’的逻辑内核,以‘新’提‘质’,以‘质’催‘新’,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政府采购,以‘新质’力量赋能政府采购迈上新台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鞠树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不同于传统政府采购,新质政府采购的起点在创新,关键在质量,落脚在服务。这需要新质人才、新质科技、新质机制的共同推动,三者缺一不可。
新质人才推动政采向“新”而行
对于新质人才,鞠树文认为,从“十四五”蓝图到党的二十大报告,创新都是其中要义,而富有开拓性、具备创造能力的创新型人才是新质人才的主要来源。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足见战略落地关键靠人的重要性。为此,挖掘和培养新质人才,并将其注入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是政府采购向‘新’而行的必由之路。”鞠树文表示,近两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岗位大练兵”活动,建立了财政政策专家类、政府采购类、会计类等7个人才库,吸纳了近400名专家人才,不仅使一大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出众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而且为培养一支懂政策、精业务、强素质的政府采购队伍提供了重要支撑。
据介绍,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通过“简流程、讲公平”相结合的方式,为新质人才深植厚培了“政采土壤”。例如,简化科研急需的设备、耗材等采购流程,进一步提升科研人员的主体地位和科研设备的采购质效,从而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出台超百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措施,依法保障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
“前不久,自治区‘新春第一会’——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释放出强烈信号,即招商引资力度不减,诚信建设工作加速推进,吹响了‘以信为先 以诚相邀’的冲锋号角。下一步,我们将借着诚信建设工程的‘春风’,继续推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为新质人才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鞠树文告诉记者,一方面,将进一步细化对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日常评价指标体系,调整现行的五星评价为百分制;另一方面,将推动评价结果的全面运用,即设置评审专家阶梯抽取概率,公开代理机构分数供采购人择优选择,公布供应商分数并鼓励采购人对信用评价得分高的供应商提高预付款比例。
新质科技促进政采提质增效
何为新质科技?鞠树文认为,与产业相互促进、同频共振,同时能够突破产业发展瓶颈、提升产业质量的,方为新质科技。
“当前,数字化转型已然是大势所趋,数字经济也备受关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应优化配置适合当地政府采购发展模式的科技资源,让两者从碎片化应用、单向助力转向多元化应用、互相助力。”鞠树文表示,经过3年的努力,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已全面建成了一个涵盖7大基础库、12个业务子系统的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云平台。如今,12个盟市已全部实现异地评审,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各类采购主体所有业务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全覆盖,网下无交易”的目标已全面实现。
但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化,信息量越发庞大。如何把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发展机遇,助力政府采购提档升级,并打造全方位、全周期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从而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平公开公正?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给出了答案,即下发和简化内部审批权限,推进预算单位和备案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外部事项实现“一网登记,全区共享”;评标过程全程可查可溯,实时采集和梳理各类业务数据,对于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数据自动“亮灯”预警,并在线处理监督预警结果;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运用多源数据为各类主体精准“画像”,通过多维叠加对比并分析可疑数据,从而深挖隐蔽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效率。
“由于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促使政府采购数据的应用场景和参与主体日益多样化,数据安全的外延不断扩展,如何防范政府采购数据安全风险,以及加强政府采购数据安全治理,是财政部门接下来需要思考的问题,也是未来运用新质科技可能面临的困境。”鞠树文认为,既要加强数据收集、汇总、存储、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技术保障措施,又要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强化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还要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运用政府采购专项治理成果不断探索多主体协同保护机制。
新质机制助力政采由“质”催“新”
“小事连着民生,民生连着民心。以解决各方主体的小事为目标,借助新质人才、新质科技的力量,实现便民、惠民服务,不断提升各方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新质机制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传统政府采购向新质政府采购变革的内在要求。”鞠树文介绍说,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自治区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优化自治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导向,紧盯各方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难点与堵点问题,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资金保障等方面发力,让用心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各环节。
“以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为例,自治区作为全国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顺利通过了财政部、司法部验收并被给予充分肯定。”鞠树文表示,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巩固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利用“互联网+”制度和技术优势,积极探索投诉举报处理新模式,持续推进省级以下争议事项处理工作,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此外,为了让更多中小企业尝到政府采购这块“大蛋糕”,内蒙古自治区除了开展减“包袱”、发“红包”等常规操作外,还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大支持力度。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继续为中小企业“撑腰”,其中提出要“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对民企要和国企一样对待,顶格落实各项政策,政府采购拿出一定比例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拖欠的民营企业账款要建立常态化机制进行清偿,集中清理一批久拖不决涉企案件,努力让拥有好技术、好产品的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截至目前,有1.6万家中小企业享受了10%以上可观的价格评审优惠;上百家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超7亿元;近千家中小企业通过电子保函的形式减少资金占用达3.7亿元;在31个脱贫旗县域内注册的940多家入驻平台供应商销售金额超4.6亿元。
“让各方主体信任和满意,是我们一直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新质政府采购的本质要求。”鞠树文表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坚决当好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创新型、智能型、服务型政府采购,让新质人才、新质科技、新质机制的力量在内蒙古政府采购领域不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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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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