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向纵深发展
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向纵深发展
——访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祥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天津视察指导工作,对天津发展提出了重要要求和殷切期望。随后,天津市委要求深学深用,善作善成,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到津沽大地上。为此,天津市财政局思之谋之,知之行之,努力做到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三驾马车”之一,在释放政策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接下来,天津将通过激活力、添动力、增效力,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向纵深发展。
激活力 让政策释放更大效能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策落地落实,激发其活力,是财政部门一直思考的问题。”吴丽祥表示,近年来,天津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中小企业。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收取、退还行为,明确保证金收取方式和比例,到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自查自纠,再到发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汇编……一系列举措切实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进一步提升了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的便利化程度。2023年,天津市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73.1%,比上年增长8.2%。
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方面,天津市财政局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全市消费帮扶考核指标,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目标任务;督促引导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深挖采购潜力,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脱贫地区采购;探索创新采购模式和渠道,协调解决配送时间长、存储不便等问题……2023年,天津市预留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比例达15.4%,实际完成交易额近1.1亿元,占全市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8.7%。
“下一步,为助力实施天津‘十项行动’,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让政策释放更大效能。”吴丽祥介绍说,一是持续加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力度,着力推动相关监督部门调整优化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范本,同时扩大“政采贷”推广应用范围,做好政策的“传声筒”和银企对话“接线员”。二是继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助力惠农增收。三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督促试点区将试点工作要求和标准与惠民安居和提质优居等民心工程有机结合,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添动力 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动力在于改革,需要下大力气、啃硬骨头,瞄准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痛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弊端上做减法,在强化监管和做好服务上做加法。”吴丽祥强调。
据介绍,近年来,天津市财政局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开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对限制公平竞争等6类情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打造了公平竞争环境;不断加大采购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时,要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全部供应商评审报价予以公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还要公告评审总得分及排序情况,并鼓励一并公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标的信息,充分保障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出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当事人的57种违法行为,划分了153个裁量阶次,细化并量化了368种违法情节和153条具体处罚标准,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执法公信力和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接下来,我们要在确保既定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的基础上,出台更多实实在在的举措,让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吴丽祥补充说,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从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纠正和查处扰乱公平竞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大力精准普法,广泛采取“线上+线下”“纸质+网络”“文字+视图”“讲解+问答”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政策法规的掌握程度。三是严格遵循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依法规范实施行政处罚,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监管效果。四是建立财会监督常态化提示机制,综合运用教育引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管理措施,提升日常监督成效,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助力城市治理水平提升。
增效力 让各方主体更加满意
“推动政府采购向纵深发展,不能只盯着政府内部的评比考核,也要聚焦各方主体的实际感受。”吴丽祥认为,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始终让政府采购政策措施聚焦于提高各方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上,促进监管力度与服务温度的有机统一。
据介绍,近年来,天津市财政局建立了涵盖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事项合法合规性等市区两级政府采购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有效保障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落细;梳理发布了涉及不同采购主体19类违法情形39种具体表现的政府采购典型违法案例,在让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的同时,也让各方主体都可以从中学习借鉴,有例可援、有据可循;结合监督检查的结果,对代理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培训指导,帮助其提升执业水平和代理能力,推动其从程序合规向专业化服务转型;运用实地走访、专题座谈等方式向企业解读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措施,面对面听取了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更有针对性地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让各方主体不断有新的获得感和更高的满意度。”吴丽祥表示,一是研究制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和投诉答复指南,进一步规范质疑和投诉答复行为,维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采取沟通交流、调解质证、走访踏勘等多种方式,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促进政府采购争议多元实质性化解。二是研究制定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明确和细化岗位设定、预算编制、需求制定、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防范和控制采购风险,提高采购质量。三是运用管理手段督促代理机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动其实现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到以规范带动经济效益提升的观念转变,有效规范和提高代理机构业务能力等。
海阔潮平风正劲,奋起扬帆正当时。吴丽祥告诉记者,天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实干担当,善作善为,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重要要求切实转化为一条条政策措施、一个个工作抓手、一项项具体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向纵深发展,让政府采购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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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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