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专题】
【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专题】
编者按:11月30日,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在沪召开。如何在国情、水情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特点的情况下,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深化水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为会议的中心议题。本版特刊发专题报道。
王瑛:在加强部门政府采购管理上下功夫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
积极探索部门作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以及管理下属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方式和运作机制,为创新部门采购管理提供借鉴。
水利部在积极谋划“十二五”水利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这次会议,围绕财政部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水利改革发展实际,对深化水利政府采购工作作出部署和落实,非常重要、及时。在此,我就全国水利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提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要积极探索,在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上下功夫。要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政府采购的管理要求,力求全面反映政府采购的规模、内容和结构,并结合水利部门实际大力推进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紧密结合,不断改进预算编制方法,为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积累经验。
二要创新手段,在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上下功夫。要在完善计划内容、编制手段、审核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提高计划编报的准确性和细化程度,探索建立采购预算对采购计划、采购执行的控制链条以及政府采购与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相互促进、不断融合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要坚持应采尽采,在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上下功夫。要适应政府预算体系改革的要求,努力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各类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要以推进服务项目采购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为重点,继续推动货物类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服务类采购占比明显提升,并逐步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统计和执行监管范围。
四要健全执行机制,在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效果上下功夫。要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支持节能环保、采购国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在采购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实施办法和实现方式,为政策功能的完善和落实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要不断深化改革,在加强部门政府采购管理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发挥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运转协调、善于创新的优势,不断创新管理,改进方法,积极探索部门作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以及管理下属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方式和运作机制,为创新部门采购管理提供借鉴。
张红兵:水利政府采购工作要做到3个“服务于”
---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张红兵在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要服务于水利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服务于水利惩防体系建设,服务于节约型机关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水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任务很重,我们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改革,力争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使我部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在此,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服务大局。政府采购工作要做到3个“服务于”,即要服务于水利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加强管理,保障水利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服务于水利惩防体系建设,在大规模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的背景下,要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证水利建设“四个安全”;服务于节约型机关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审核采购需求,坚决杜绝超标准采购。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水利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到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各单位要按照周英副部长讲话要求,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和执行的相关组织机构,不断充实人员,明确政府采购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建立起责任明确、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三要协调配合,狠抓落实。要建立财务部门、审计、纪检监察、预算执行和业务部门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财务部门内部要密切预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资金支付等业务的相互配合。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水利政府采购和预算执行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水利政府采购和预算执行工作新局面。(本栏标题为编者加。整理、摄影/周黎洁 )
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在日前召开的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上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周英:水利政府采购工作要抓好7项重点
服务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应采尽采;严格预算约束;加强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强化采购监督;加强各项能力建设等。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周黎洁报道 抓住水利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围绕既定目标与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政府采购将重点抓好7个方面的工作,即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利中心工作的能力、坚持应采尽采、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采购计划管理、推动规范化管理、强化采购监督和加强政府采购各项能力建设等。
在日前召开的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上,水利部副部长周英指出,深化水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已经明确,各级水利部门要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以7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努力开创水利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这7项工作是:
切实围绕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做好水利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利中心工作的能力。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严格执行目录和限额标准,坚持应采尽采。将财政预算内的各类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确保水利货物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服务采购范围全面拓展,规模和占比明显提升。完善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制度,将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执行统计、政策功能监管的范围。确保水利政府采购规模占水利投资规模比重逐步提高。
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约束。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部门预算和年度追加预算时,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界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资金规模和范围,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着力推进预算编制、采购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参照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对预算合理性的审核,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约束,禁止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发挥计划控制功能。要全面完整及时地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强化计划执行约束。牢固树立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采购的理念。
推动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要进一步完善和贯彻落实水利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尽快出台《水利部政府采购工作考评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要积极推行批量采购工作。要继续严格进口和变更采购方式的申报审批手续。
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推动监管方式创新。要建立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调整和拓展水利政府采购监督范围,将监督检查与水利建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采购执行的动态监控机制。
加强政府采购各项能力建设,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要加快水利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拓展系统在线监控功能。切实抓好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充实采购管理人员队伍。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采购队伍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
【回顾】
“十一五”时期:水利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显著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至5级预算单位;平均资金节约率达4.7%;举办政府采购培训15次,培训业务骨干1500多人次。
本报记者 袁瑞娟 周黎洁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推进到5级预算单位、平均资金节约率达4.7%……这一系列数据和荣誉展示的是“十一五”时期,水利政府采购工作走过的不平凡的历程。
在日前召开的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上,该部在政府采购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效受到了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的充分肯定。王瑛将近年来水利政府采购工作概况为6大特点,即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协调、创新意识较强、工作积极主动。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水利部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放大,平均资金节约率为4.7%,有力促进了水利部惩防体系建设。概况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
一是政府采购制度框架逐步构建。相继出台了《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组织机构建设得到了加强。继2004年成立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之后,部直属单位中,黄委、淮委、海委等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他单位明确了政府采购具体管理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三是政府采购监控体系初步形成。结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协作部门,并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构建了政府采购财务、监察、审计和预算执行等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四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发挥。在政府采购实践中,积极贯彻落实优采、强采、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五是政府采购与其他财政改革协同配合的机制初步构建。推动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的结合,形成了三者环环联动的机制,财政管理的综合效应大幅提高。六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2006年组织开发了“水利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中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和执行环节的相互制约,实现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在线查询监控,创新了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手段,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质量和效率。七是以宣传培训为抓手,大幅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十一五”时期,共举办政府采购培训15次,培训业务骨干1500多人次,培训级次到5级预算单位。广泛开展和参与政府采购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
【会场快递】
水利部:管理范围将大幅增加
本报讯 记者周黎洁 袁瑞娟报道 随着2012年水利政府性基金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水利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将大幅增加。
11月30日召开的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透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该部将继续坚持应采尽采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力求将财政预算内的各类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在确保水利货物类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服务类采购范围全面拓展的同时,完善工程类采购管理制度,将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水利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将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水利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执行统计、政策功能监管范围,以确保水利政府采购规模占水利投资规模比重逐步提高。
此外,在政府采购监督环节,该部将调整和拓展水利政府采购监督范围,将监督检查与水利建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时要加大对中央转移地方支付资金政府采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水利部:加强计划管理杜绝超标采购
本报讯 记者周黎洁 袁瑞娟报道 今后,水利部将从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入手,发挥计划控制功能,以杜绝超标采购现象的发生。
11月30日召开的水利部政府采购暨预算执行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从3个方面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发挥计划控制功能。一是要全面、完整、及时地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即按照财政部要求,根据财政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照项目、品目、数量、金额、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等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根据采购计划执行进度,按照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等及时按季报送执行情况。二是要严格采购计划审核,重点加强对资产配置标准的审核,严格执行配备标准,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要求从实际需求出发合理配备,从严控制。公车采购严格执行“双18”标准,坚决杜绝超标采购。三是要强化计划执行约束力,坚持贯彻“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的采购理念,对于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的,不得组织采购活动,国库支付环节控制资金支付,对涉及进口产品或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不予审核。
此外,与此相对应,在采购预算编制环节,该部将参照资产配置标准,强化对预算合理性的审核,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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