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潮头奋楫先 踔厉笃行写新篇
喜迎二十大
勇立潮头奋楫先 踔厉笃行写新篇
——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十年发展巡礼
■ 本报记者 袁瑞娟
通讯员 陈昊
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热烈氛围中,广东政采人满怀期待,踔厉奋发,立足岗位作贡献,真抓实干创业绩,南粤大地政府采购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数据展现巨变。据统计,广东政府采购规模由2012年的1232.69亿元增至2021年的4676.58亿元,采购规模增长约279%,约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1/8;2012—2021年,广东政府采购累计采购规模31004.50亿元,累计节约采购资金3550.96亿元,节支率达11.45%,政府采购规模和节支规模居全国前列。
十年勇立潮头,十年踏歌前行。广东省通过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财政支出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政策功能,在扩规模、构体系、立规则、强管理、优服务、拓功能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依托稳健改革措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新时代广东财政管理工作做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嘱托,勇立潮头、解放思想、直面改革、先行先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放管服’要求,推进政府采购流程再造,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效率、监管效能和社会满意度,推动广东政府采购工作在新征程中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回首广东政采十年发展,党的二十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戴运龙甚感欣慰。他表示,如今迈上新征程,广东政采人敢作为、开新局,定会与时俱进书写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新篇章。
独特的制度优势为政采保驾护航
珠江奔涌谱新篇,勇立潮头更扬帆。
“非凡十年,广东财政围绕制度改革创新筑牢发展根基,为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提供了‘广东样本’。”戴运龙坦言,广东政府采购在改革方面,敢为人先,创造多个“第一”。
作为第一个出台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地方性法规、第一个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100万元、采购规模多年全国第一的省份;广东还开创了多个“率先”,率先开展信息化建设、率先提出“两竞争一制约机制”、率先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率先推动“放管服”改革、率先将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到400万元……
“这一个个‘第一’的背后,反映了全省政采人敢为人先、不断寻求自我突破的魄力。”戴运龙评价道。
在强化制度引领,优化顶层设计方面,广东省财政厅陆续出台了70多个包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专家管理等方面的政府采购制度文件,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为基础,以规范性管理制度文件为配套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筑牢了广东政府采购制度的“四梁八柱”。
在完善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水平方面,广东省财政厅率先建立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管理和执行机制,率先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形成了计划管理、采购交易、合同管理、资金支付的全流程闭环运行机制,健全了覆盖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信息公开机制,构建起较完备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地见效。
深入推进“放管服” 强化采购主体责任
10年来,广东财政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出”时效。(上接第一版)在国内率先多次上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和进口产品清单管理,下放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自主权。放管结合,“管出”高效。实现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能转变,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和失信行为曝光机制。优化服务,服出“质效”。完善评审专家选取和评价机制,开展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试点,高频次多渠道组织政策宣讲培训,让政府采购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
严格落实采购人担起“分内之事”,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放权不放任。广东省积极探索还权和放权于采购人的路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引导采购人灵活选择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等。同时,加强面向采购人的指导和服务,指导采购人建立落实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采购人内部控制和绩效管理;加大对采购人的培训力度,及时回应和解决基层单位在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放得下”的同时,采购人能“接得住”。
在发挥集采优势,形成规模效应方面,广东省逐步缩小集中采购范围差异,建立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早在2020年8月,广东在全国率先明确省域相对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聚焦通用类,提高限额标准,为采购人提供多类型选择。推动集采机构竞争。通过统一目录推动形成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之间的制约制衡机制,降低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代理机构数量从2012年的80家增长到2021年的3401家,年均增长约52%。集中采购规模效益凸显,2012—2021年,全省共完成集中采购业务25501.41亿元,年均增长约14%,累计节约资金约2900亿元。
以数字化推动采购监管模式转型
十年来,广东省财政厅坚持不断创新,借力数字化推动采购监管模式转型,推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在打造数字平台,构建智慧生态方面,广东省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方向,按照“数字财政”的统一部署规划以及“全省一张网”的总体要求,在全国率先高标准打造了一个覆盖省、市、县(区)三级,集网上监管、交易和服务于一体的全新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对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管理、项目采购交易等业务进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服务“一站式”、采购“全线上”、监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政府采购生态圈。
在降低准入门槛,释放主体活力方面,广东实现了纵向贯通,一站到底。云平台纵向连接省、市、县(区)三级,省内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一站式”注册登记,全省共享使用。目前,云平台已进驻采购单位7.4万家、代理机构3400余家、供应商超20万家,评审专家近2.5万名,发布商品数量超过230万款。同时,横向互联,精准对接。打通云平台与财政一体化核心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采购业务“预算—采购—支付”的全流程闭环运行。
在统一监管尺度,重塑监管理念方面,广东省财政厅统一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和标准文本格式,明确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着力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坚持依法行政,坚持落实合议制度和法律顾问制。构建全流程监控规则,设置104个风险监控点,动态跟踪,主动预警,实现政府采购监管从人工“盯防”到智能监控的转变。
持续打造政采营商环境新高地
十年来,广东省财政厅聚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提升服务效能,广泛开展“主动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主动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确保改革事项能“接得住”“管得好”。依托广东政府采购信息化优势,简化对外办事环节,实现供应商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名录登记、评审专家选聘“零上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广开标“不见面”、投标“不出门”、过程“全线上”的电子现场与远程评标,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交易服务费用,此举每年能为供应商节省标书制作费、差旅费等费用超过5亿元。
为进一步提高政采透明度,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实现采购意向全面公开,提升信息获取便利度。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广东省财政厅积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中小企业、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十年来,全省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平均约占政府采购支出的60%以上,累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1.86万亿元,实现了对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同时,推广绿色采购,十年来全省累计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476.29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90%以上。此外,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成效显著,全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额名列全国前三。
为助企纾困解难,稳住经济大盘,广东省财政厅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从30%提升至40%,将价格评审优惠从10%提升至20%,为中小企业添订单,稳预期。同时,创造性设立“三馆一超市”,帮助中小企业打通供需对接渠道,2021年中小微企业完成电子卖场订单约80万笔,占比高达97%。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广东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和合同融资贷款服务,实行全流程线上申请,累计融资贷款超50亿元,为中小企业开出电子保函超7亿元。
不忘初心共筑梦,砥砺奋进再出发。“展望下一个十年,广东政府采购将立足现有改革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综合优势,以实现政府采购更加便利化、国际化、数字化为目标,为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贡献‘广东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戴运龙对未来的广东政采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和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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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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