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政府采购大事记
编者按: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回望2018年政府采购走过的路程,一件件改革举措仍历历在目,全国各地百花齐放,探索政府采购创新模式。由此,本报特梳理出这一年中的重大事件,以飨读者。
2018中国政府采购
大事记
◆1月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继取消资格认定后,实行便利的登记制,做好优化服务。
财政部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管理
财政部公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管理工作指南》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指南》,加强此类项目采购管理工作,提高贷款赠款资金使用效益。
浙江省新一期集采目录公布 电子卖场采购范围有重大突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其中对电子卖场采购范围的规定有重大突破,零星小额货物采购项目以后也将通过电子卖场进行。
◆2月
质疑函和投诉书正式范本发布
财政部在其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此次范本的发布,标志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实施前的制度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财政部调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作出调整,下放名录管理权限。
节能环保清单调整更新
财政部分别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联合发布通知,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湖南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出炉
湖南省财政厅基于中央文件规定并结合湖南省实际,进一步细化出台了《关于实施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对PPP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这是首个省级PPP负面清单。
◆3月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进行了修订,修改了规章名称,出台《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四川启动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四川省财政厅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其中提出,评价实行百分制,评价结果作为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信用良好的代理机构优化检查频次,对信用较差的加大监管力度。
山东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了规章
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从调研、论证、公开等方面强化管理,以采购需求的规范性保障采购结果的“物有所值”。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公布 必须招标项目规模标准翻番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大幅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提高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财政部举办94号令培训班
财政部于3月28日-30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政府采购业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培训班,帮助中央单位、地方财政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办法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4月
87家中央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集中亮相”
87家中央部门于本月在2018年部门预算中“晒出”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这是中央部门第四年公布政府采购预算,公布部门数量略有减少但占比仍有增长,公布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较去年减少了近三成,预算公开与机构改革工作“配合”,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让财政性资金“花得更明白”。
财政部表示将进一步改进GPA出价
在4月18日举行的财政部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将进一步改进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出价,尽快提交世界贸易组织,并继续与参加方积极开展谈判,争取尽早达成互利共赢的谈判结果。
福建“数字政采”出席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亮相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福建”展区,向参会人员展示了集效率更高、质量更优、价格更合理、过程更规范、预防腐败五项功能目标于一体的“数字政采”。
财政部加强PPP示范项目管理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PPP示范项目在引导规范运作、带动区域发展、推动行业破冰、推广经验模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强化示范项目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PPP示范项目分类进行处置,并要求各地引以为戒,加强项目规范管理。
5月
财政部公布PPP项目库集中清理情况
财政部公布各地落实PPP项目库集中清理工作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23日,各地累计清理退库项目1695个、涉及投资额1.8万亿元;上报整改项目2005个、涉及投资额3.1万亿元。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与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新版软件采购合作框架协议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与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举行了软件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约仪式。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对之前的软件采购合作框架协议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责关系。此举旨在集中软件采购需求,扩大产品范围,降低采购价格,提升服务水平,优化采购人采购体验,降低供应商的投标成本,规范供应商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名单颁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开展试点。
6月
18家代理机构被“警告”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对18家代理机构分别亮出“红黄牌警告”。这18家代理机构在财政部实施的“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被查出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财政部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拟将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对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进行顶层设计,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全面、完整和可操作的政策框架和制度保障。
7月
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财政部按照《关于2018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于7月至11月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财政部对2015年以来开展全国联动检查的情况进行梳理,公布代理机构“红名单”,正面激励守法合规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01家中央部门公开2017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101个中央部门的2017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情况集中“亮相”,其中近70%的中央部门公开了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已超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较前一年有小幅增长。
政府采购法修订座谈会在呼伦贝尔市召开
财政部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召开政府采购法修订座谈会,政府采购法修订迈出坚实一步。
财政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
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选取了天津市等10省市开展试点,要求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就购买服务行为的经济性、规范性、效率性、公平性开展评价。
财政部陆续公开2018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复文
针对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在一些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歧视国产品牌、低价恶性竞争等现象,财政部作出明确答复,将从加强招标投标领域监督检查、强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息以及加强对采购人(招标人)的培训、引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设计。
针对两会期间提出的《关于构建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推进政府采购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议》,财政部回复,将通过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配套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针对两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建立最优品质中标制度的建议》,财政部回复,将通过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结果导向,探索建立用户评价机制,研究修改相关制度办法,继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等举措,着力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
8月
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开始启动
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举办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的通知》,由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办、中国财经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报)承办的“京东杯”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正式拉开帷幕。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出炉”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其中对政府采购领域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提出明确要求。
9月
河南政采合同融资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财政厅组织召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上线暨工作推进会,标志着该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13家金融机构与众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有了“互通互动”的“银企”对接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财政部通报前三批PPP示范项目整改情况
财政部PPP中心公布前三批PPP示范项目整改情况。据统计,2017年底以来,财政部结合防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对前三批示范项目进行了集中核查,对173个进行分类处置,其中89个要求限期整改。已有77个按要求完成整改,完成率达86.5%;6个项目正在落实整改措施或优化整改方案;2个项目因程序不合规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4个项目因不再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或不符合PPP模式要求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并清退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
2017年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彰显多项改革成效
2017年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显示,2017年全国政府采购同口径规模达32114.3亿元,同比增长24.8%。其中,服务类采购规模迅速增长以及分散采购规模占比大幅上升,“折射”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以及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等多项重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10月
陕西规范中小企业政采信用融资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出台《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明确省财政厅以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平台,对接银行信息化系统,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支付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军队工程采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统一试行
《军队工程采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在全军统一试行,这标志着全军工程采购改革全面启动。
中国派团赴日内瓦参加WTO《政府采购协定》谈判
2018年10月15日至17日,国库司派人赴瑞士日内瓦就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开展了双、多边谈判。谈判代表团分别与欧盟、日本和挪威开展双边磋商,与新任主席和秘书处交换了意见,并在多边会议上通报了中国修改出价的进展。
11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会议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政府采购要通过预留份额、鼓励联合体投标、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等措施营造融通发展良好外部环境,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29个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
财政部等29个部门签署《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即对政府采购领域失信责任主体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涉及当事人包括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12月
财政部发布第二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
财政部独家授权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报)发布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并开展案例解读、宣传等相关工作,以此推进和完善执法标准化建设。
财政部在京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第二期)
财政部于12月10日-12日在京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第二期),通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府采购工作,并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报等相关政策规定等作了讲解。
财政部举办政府采购业务(指导性案例及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班
财政部于12月18日-19日在山东烟台举办了政府采购业务(指导性案例及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班,通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以及下一步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相关工作安排,并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行政裁决制度、政府采购案件风险防控等内容作了讲解。
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总结表彰会在京召开
12月20日,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总结表彰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对此次竞赛开展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和总结,并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32个单位进行了表彰。
文字/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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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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