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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步入信息化驱动时代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10-26 20:29:2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互联网+政府采购:一场姗姗来迟的约会系列谈⒅

政府采购步入信息化驱动时代


■ 张纪雄

“我们不是在现场,就在赶往现场的路上”新闻界的这句名言,按理说在政府采购领域派不上什么用场。放眼海外,除了偶发的腐败案、屡见不鲜的地方保护伎俩,政府采购能见诸媒体的素材寥寥无几。但在中国,似乎存在着例外,虽然“天价采购”“虚假采购”“黑心采购”等个别事件曾一度攻占媒体头条,但更多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频频见报的一个个“首家”“先创”“革新”。这种现象几乎贯穿了我国整个政府采购发展历程,并在2015年达到了一个新的峰值。综观当下,推动政府采购屡屡走上媒体的一个重要力量,无疑就是正在蓬勃兴起的“互联网+政府采购”。

政采电商,星火开始燎原

社会化电商风起云涌,搅动着政府采购的一池寒碧,但互联网与政府采购的真正结合却是一段姗姗来迟的旅程。

五年前,个别社会化电商首次现身中央国家机关采购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名单,在政府采购领域荡开层层涟漪,主流媒体热捧、电商企业造势、专家学者力挺,政采电商话题之热一时无两。但这种热效应在实践“最后一公里”时却遭遇了疑虑、观望。

仔细打量,彼时的政采电商貌似新奇,却很难称得上新模式,以协议供货供应商身份出现的电商企业,特殊的只是它的身份,充其量只是增加了供应商的种类,而不触及政府采购模式问题。此后,虽然出现了浙江余姚等地不用入围招标,直接从天猫、京东、卓越等电子商务网站下单采购的突破之举,但这些零散的个例,并未真正改变政府采购因循传统的生态,也未能让业内普遍认识到它就是未来政府采购的代表。

但实践的发展也往往出乎人们的预料。在经历三年左右的观望期后,政府采购电商化应用终于在2014年迎来了一次高潮:浙江省和阿里巴巴联手打造了阿里巴巴网站“浙江政府采购”专区;上海市政府采购电子集市成功对接电商平台;福建省莆田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大卖场”试运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搭建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在该区全面推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正式上线;深圳市本级各单位采购小额零星商品的,可通过京东、史泰博两家电商平台选购……

接踵而至的落地,让政府采购电商化市场应用峰回路转。步入2015年,涌动的“互联网+”潮流又将其推向了新的发展高点。4月1日起,广西自治区取消了8大品目协议供货,实行网上商城采购;5月,广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上线;6月,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正式运行,该商城引入苏宁易购、国美在线、京东商城三家主流电商;同月,武汉市发布了电子商城采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率先在湖北省开展政府采购电商化试点; 7月初,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启动,为广东省境内19个城市提供政府采购电商化服务;7月1日,江苏省新沂市财政局参照现代电子商务运营模式,试行政府采购单位在线直购电商商品;7月初,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启动,为广东省境内19个城市提供政府采购电商化服务;7月20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政府采购电商平台正式上线,平台部署在云服务器,依托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建设,构建起“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全新业态。

以点坐标,自北京向东南沿海延展,到南粤,再向西南延伸,政采电商的足迹跨越了中央、省市、地市、区县四级,在中国大地勾勒出一个醒目的半环。在政府采购改革史上,除了政府采购全面推行之初地方跟进的盛景外,鲜有哪个改革事项能够得到实践如此的呼应和推崇。

眼前的政采电商,已不再是简单的供应商种类扩充,它是“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全新平台,融合了交易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变迁,代表了对政府采购发展方向的判断。它已不是什么该不该建的问题,而是像我们身边的新闻事件,不是已经发生,就是正在发生,或是酝酿发生。由此,我们可以确凿地相信,一个真正的政府采购电商化时代已经开启。

互联网相逢政府采购,不是偶然

政府采购电商化实践的井喷,并非出自偶然,其背后的根本推动力量无疑是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谈及这场革命,人们甚至认为它比蒸汽机、电灯等的发明更具划时代的意义。试想,当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后,却依旧期待着公共管理、政府采购等因循原有的路子和模式,可能吗?所以,互联网与政府采购的融合,唯一存在的问题只是时间早晚。

而充当经济社会调节器的国家政策,则发挥了催化剂的作用。近半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电子商务、互联网+、大数据的顶层设计,虽然政策指向有所不同,但共同的一点是都对政府部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到政府采购领域,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多次表示,要学习借鉴电商模式和互联网思维,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试点,这种鲜明的政策表态非常好地释放了风向标与晴雨表的作用。近期,整合规范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平台方案明确了电子化改革的方向,这不仅进一步确立了“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必然,而且使其成为了一项宜早不宜迟完成的改革。

当然,还有一个最不能忽视的动力,就是政府采购部门的创新动机驱动。在告别初期大刀阔斧的政府采购改革后,政府采购工作似乎步入了一种常态。日复一日繁冗枯燥的工作,消磨了最初的意气风发;解无良方的“天价采购”之类问题,则让人觉得无助、无奈、委屈甚至迷茫。

恰在此时出现的政采电商,则让人看到一片崭新的天地,看到一个大有可为的空间。仿佛是多日彷徨后的一次释怀,多少人迸发出二次创业创新的激情,重新体会到了什么叫作踌躇满志。也许他们中的很多人对大数据的认知仍停留在微信中的段子,也搞不懂B2G、 B2C、O2O等词汇的真正含义,更分不清什么是PaaS、IaaS和SaaS的区别,但是这些都不妨碍向政府采购电商化进发的勇气和决心。因为,他们确信,政府不能解决的,市场一定能找到办法,而政府、市场协同的“互联网+政府采购”一定会把政府采购推向全新的制高点。

政府采购迎来信息化驱动时代

尽管对于“互联网+政府采购”的解读,可以有不同的视角,但在实践应用层面,它的最终落脚点还是政府采购信息化。

关于信息化,一个共性的理论认知是,它与制度化一同构成了政府采购发展的两翼。制度化是基础,是前提,是条件;信息化,是抓手,是保障,同时也是制度化的驱动力。

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采购信息化大致经历个三个阶段,最初是信息发布网络化,其后是部分管理、交易业务去纸质化,最终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虽然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但总体来看,依然局限在前两个阶段的水平。比如,政府采购信息要公开,那就建一个信息发布的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招标、中标信息;纸质填报采购计划,费时费力,那就开发个计划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家异地评标,舟车劳顿,那就开发个网上评标系统,实现千里之外在线评标。其显著特征是,信息化完全充当了制度、管理落实的辅助工具角色,而并没有体现多少与制度化的互动。

这种状况,与我国政府采购发展所处的阶段密不可分。众所周知,如果从改革的驱动力划分,政府采购改革历程大体经历了两个时期:第一阶段是组织驱动时期,集中表现为试点推开后,各地相继完善组织架构,建立管理和执行队伍;第二阶段则是法制驱动时期,集中表现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逐步实现采购制度化、规范化。可以讲,自政府采购法颁布至今年实施条例的出台,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相关办法的补充、修订、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改革的重心都将集中在建章立制层面,而对制度执行监督的关注度以及资源安排都相对不足。因此,与之相伴而生的信息化,不可能超越制度化议题而成为发展的重心。同时,由于信息化只局限在某个单项简单业务功能模块,并未实质触及规则性要求高、流程复杂的管理交易环节,因而并未对制度是否适应、规则是否合理提出太多的挑战。即使有些许冲突,信息化也总可以通过各种办法,实现绕路而行。

然而,伴随“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出现和探索应用的深入,实践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制度上行不通又不能绕路而行”的情形。它既涉及采购范围、主体角色等管理体制问题,也涉及交易规则、采购方式、支付结算等执行机制问题。

当我们肯定一种方向并在实践中开始普遍应用,却不能在制度、管理层面畅行无阻时,怎么办?毫无疑问,符合理性的选择一定是我们对于制度规则的反思,进而形成了对未来制度建设的一些新观点、新思路、新构想。是的,这就是信息化驱动制度化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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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518期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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