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务机票中转增设回程审批
苏州公务机票中转增设回程审批
在财政部、中国民航局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该市制发了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通知
本报讯 11月1日起,苏州市市本级、各区将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各市(县)应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购票人因中转一次以上(不含一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经本单位外事(人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这是苏州市财政局近日发布的《苏州市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明确的。《通知》根据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制定而成,就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实施范围、购买原则、准备工作、购买方法、报销管理等作出全面规定,且列出了详细步骤,便于操作。
《通知》明确,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团体组织工作人员,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的公务机票购买。因公临时出国(境)时,购票人应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一次以上(不含一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同时,中转还应事先经本单位外事(人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并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值得一提的是,该市在原有的《审批表》中新设置了回程审批栏。为什么要新增回程审批?增设回程审批,是否会增加审批流程的工作量?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回程也属于公务出行范围,购买回程机票也应符合规定,所以该市将出国中转与回程一并列入审批计划。设置回程审批栏不会增加程序的繁琐性,相反,由于解决了在国外无法办理审批的问题,使公务出行更加便捷。
在实施时间方面,市财政局将政策落实与发文宣传时间进行了有效衔接。针对该市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的特点,市财政局不仅与现有政策积极衔接,还充分发挥该局内部相关处室的职能,协调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有关工作,包括国库处协调各银行做好公务卡发卡的接口工作、办公室协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行政政法处协调相关现有政策的衔接工作等。按照部署,市级与各区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各市(县)应于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具体时间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此外,苏州市还提出了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的五项实施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加强公务机票管理改革的宣传引导、加强对政府采购机票代理机构的调研摸底、抓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落实、确保按时全面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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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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