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以《条例》为据全面规范政采工作
湖南以《条例》为据全面规范政采工作
本报讯 湖南省财政厅近日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并就其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将对省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规范。通过落实应采尽采,严格依法采购,建立内控机制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加强档案管理等措施,明确权责,建立有效制衡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通过强化预算管理,严格计划管理和审批管理,规范代理行为,规范专家抽取,放宽准入条件,规范项目评审,落实政策功能,规范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等措施,规范操作,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通过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日常监管,建设信用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强化监管,建立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通知》明确,自其执行之后,《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湘财购[2012年]14号)、《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财购[2014年]15号)以及其他文件与《条例》规定相冲突的部分将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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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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