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 >> 鞍山:验收报告立等可取

鞍山:验收报告立等可取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3-30 20:45:4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鞍山:验收报告立等可取

该市推出新版验收报告,简化验收环节,供应商还可在验收报告上自由表述意见


本报讯 记者朱颖报道 如今,在辽宁省鞍山市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仅可在专家验收结束后立刻收到验收报告,还可以在新验收报告上自由表述意见。

鞍山市公共资源中心近日对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流程进行梳理,特别针对验收环节进行简化,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强化现场监督的基础上减少了验收报告签字环节,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可在验收结束的同时便可领取验收报告,再凭借报告到市财政部门申请付款手续。

“这种验收后立等可取验收报告的做法,避免了以往外地供应商专程领取验收报告单所产生的不必要麻烦,不仅提高了验收效率,更节约了供应商时间与成本,实现了中心与政府采购供需双方共赢的局面。”中心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表示,中心还对新版合同履约验收报告适用范围进行明确,要求所有合同价款超过1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需采用新版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新验收报告取消领导核准签字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从而有效提高了项目的交易效率。值得注意的是,新验收报告增加了供应商意见栏,要求采购单位在签字基础上加盖公章,鼓励供应商积极参与验收并对其提供的货物品质有更加直观的了解,新验收报告突出采购单位职责,督促采购单位认真履职,从而促进项目交易质量的提高。

新验收流程实行后,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验收结束后即可分别拿到验收报告。采购单位直接就可凭报告到市财政部门申请付款,中心对验收报告内容上的微调,也让供应商对验收结果拥有更多话语权,这样的“鞍山效率”给很多外地供应商留下了深刻印象。“验收报告立等可取且回款快,让我们企业的资金充分周转起来。专家验收结束后,能立刻收到验收报告,为我们这些外地供应商节省了很多时间。”一位供应商在收到项目验收报告单后表示。

在法律框架下对交易流程、办事程序进行梳理并合理简化交易流程、办事程序,是鞍山市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一个缩影。目前中心各项交易活动周期大大缩短,较之前节约3-15天时间,在保证交易质量的同时,及时促进了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落地。此外,《条例》自本月实施以后,中心对解决目前政府采购项目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相应问题进行研究,同时计划依照《条例》对采购协议签署、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等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64期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