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务机票不能再随意买了
厦门公务机票不能再随意买了
该市出台通知,所有公务机票购买均要优先通过政府采购
本报讯 记者朱颖报道 从今年5月1日起,福建省厦门市所有公务人员因公务出行需购买机票的,均要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这是记者从日前印发的《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获悉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及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无论国内出差或是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均纳入改革范围。市级预算单位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区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应于2015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实施。
通知对购票方式进行明确,购票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自助购票,也可委托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代理机构购买公务机票,如购票人在以上两种渠道以外的其他机构(如电商平台)查询到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票价,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购票人可以自行购买,但应当保留同一购票时点在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或者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截取的同时刻同航班舱位价格截图等材料,以证明其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并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此外,购买公务机票应首选国内航空公司也被写入通知中。通知明确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一次以上(不含一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当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公务机票的销售代理放开申请。凡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具备《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资格认可证书》《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认可资质证书》等条件的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均可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提出申请代理销售公务机票。
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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