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门槛普遍放宽
聚焦地方集采目录②
在简政放权和提高政采效率的背景下,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两个标准的变化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记者通过对11个省级行政区发布的集采目录进行梳理后发现——
政采门槛普遍放宽
■ 本报记者 张静远
2015年第一季度即将过去,多数省级行政区已公布了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记者对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湖南省等11个省、直辖市的目录进行梳理发现,各地采购限额与公开招标数额正呈现出上涨趋势。
采购限额地区间差异大
在采购限额标准方面,横向来看,各地采购限额标准门槛不一。以2015年的目录为例,北京市规定除集采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天津市则仅将此标准定为10万元以上。
纵向来看,与上期相比,除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等地保持不变外,各地限额标准普遍上涨。如上海市2015年将限额调整为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而在2014年的目录里,这一限额标准为“单项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或年批量预算5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山东省的限额标准从此前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调整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湖南省的限额则从2014年的“单项5万元以上或者批量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提升为“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数额小幅提升
在公开招标数额方面,横向来看,2015年各地货物和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差别不大,其中货物类普遍在100万元-200万元之间;工程类则普遍为100万元或200万元。而对于服务类项目,大部分省级行政区将其标准设为与货物项目数额一样,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则作了区分,如湖北省的货物项目公开招标数额为10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为60万元以上。
纵向来看,与2014年相比,各地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呈现出普遍提升的趋势,服务项目提升较为明显,而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变化不大。
其中对于货物项目,北京市公开招标的数额由“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00万元以上”调整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同样,上海市将这一标准从“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调整为“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对于服务项目,天津市将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于工程项目,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等大部分地方未作出调整,安徽省则将该标准从2014年的“单项100万元(含)以上”调整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部分地方放宽了公开招标的条件。如在此前的规定中,湖南省要求,服务类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时期内的协议供应商;不能通过协议服务方式采购,但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6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仍必须实行公开招标。2015年的目录中,该省取消了这一规定。
责任编辑:lilei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