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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十大政采热词评选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12-29 21:38:0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编者按:

改革,这个国人无比熟悉的词汇,许久未曾像今年这样激荡人心。2014,这个成色十足的“深改元年”,改革鼓点此起彼伏,在各个领域引起阵阵回响,政府采购也不例外。一项项改革举措,让政府采购的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的起步之年热点频现,精彩纷呈。

哪些词是政采年轮上最闪耀的点?哪些词占据了大家对2014政府采购记忆的顶端?为了寻找这个答案,我报特进行了“2014十大政采热词评选”活动。在“中国政府采购峰会2014”上,向与会的财政部、各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集采机构、各采购人单位的负责人,以及部分供应商代表发放了问卷,由他们评选出最关注的十大政采热词。

2014十大政采热词评选

热 词1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在这一年中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在全国铺开。从中央到地方,各种制度、举措、实践层出不穷,毫不夸张地说,政府购买服务今年几乎天天有新闻。

年初的地方两会上,八成以上省份的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示政府购买服务的将加速“落地”。果不其然,构筑顶层设计的政府购买服务“1.0时代”很快开启。各省市政府陆续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目录等制度。3月,《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梳理发现,全国有11个省份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实施意见。到了年末,全国几乎所有省份都已完成这一顶层制度设计。“1.0时代”开启不久,政府购买服务的“2.0时代”很快到来,各级财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规程、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方面做了系统性的规范。随后,政府购买服务迎来“3.0时代”,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陆续出台文件,进一步细化专业领域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为各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了更明确、更有针对性的指导。

在制度建设的同时,各地也纷纷开启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在此背景下,不少地方的服务类采购规模快速增长。

作为牵起“小政府”与“大社会”的重要线索,政府购买服务不仅牵动各类社会力量的心,也联系着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因此也无怪乎有近9成的受访者将其作为年度关注的热词。

热 词2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相关的话题在经历了去年的热议后,今年继续升级发酵,迎来一波又一波的高潮。

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研究起草的《关于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界所关注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谁来建、怎么建、如何管等问题均有涉及。《中国政府采购报》邀请专家、网友对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并连续刊发《交易平台建设应摆脱“菜市场”思维》《专家资源应实行纵向整合》《交易平台建设须保持集采机构独立性》系列报道,按照依法行政的理念,立足政府采购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方向提出客观的见解。

10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政府采购活动应遵循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及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业务不得违法。此后,四川、安徽等地明确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职责。江苏、广东等地也发文清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活动。

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之争,集采机构何去何从之问,这直接关系着政府采购事业的走向,所以超过8成受访者关注这个问题理所当然。多年后,回头看,或许这场争辩将成为两法融合进程中的重要节点。

热 词3

74号令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实行,在政府采购领域绝对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财政部2004年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对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活动进行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对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依据的只有《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性规定。2月1日,74号令施行后,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有了全国统一的具体程序制度规范。此后,我报针对74号令实际操作中的问题,采访了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并刊发《围绕采购需求特点选择采购方式》,有效解决了各地在落实74号令过程中遇到的疑问。

当公开招标的效率等问题越来越多地被各方所诟病,规范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鼓励围绕采购需求特点选择采购方式就显得愈发重要。74号令是少数几个能集中体现从注重节资反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从注重公平竞争向完善市场规则转变、从注重程序合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这“四个转变”的举措之一,因此,受76%受访者关注的74号令必然是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过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 词4

代理机构管理

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背景下,实行了8年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制度成为历史。

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等法律修正案草案。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政府采购法、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政府采购法共涉及三项内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被删除。随后,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暂停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报工作。

10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提出将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财政部门取消对甲、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从业资格门槛和审核、复核环节,代理机构按“自愿、免费、一地登记、全国通用”的原则进行网上登记,同时实行“宽进严管”,并建立代理机构“黑名单”。

代理机构资格管理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大大提高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代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出市场经济的活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也将逐步实现从“进入控制”向“执业评价”的转变。

热 词5

PPP

与政府购买服务一样,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也在这一年迅速完成了从“纸面”到“地面”蜕变。

去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期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首次公开提出要大力推进PPP融资模式。自今年1月起,各地财政陆续开始研讨PPP模式,并研究开展PPP模式试点。

5月25日,财政部成立PPP工作领导小组。在9月21日召开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楼继伟着力推介中国正在积极发展的PPP模式。这意味着,针对PPP模式的推广,又将有大的动作。两天之后,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示范。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的第21届APEC财长会上,PPP也成为重要议题,本届财长会还通过了《APEC区域基础设施PPP实施路线图》,同时,我国还宣布已建立国家层面的PPP中心。12月,财政部接连下发3个通知,公布30个PPP示范项目,并对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作出规范,明确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程序。

在当前创新城镇化投融资体制、着力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作为盘活社会存量资本的重要手段,PPP模式被寄予厚望。从发出动员,到制度建设、机构设置、政策扶持、项目示范,推广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PPP大潮得的汹涌澎湃。

热 词6

公车改革

波折多年,公车改革今年从“雷声大”走向了“雨点大”。

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公车改革大幕开启。

这期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首次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供应商,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汽车租赁及包车服务。此外,国采中心还通过政府采购选择确定了公车处置机构,处置机构的工作包括车辆鉴定评估、车辆拍卖和车辆解体三部分。

9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此后,各地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公车改革工作,并明确本地公车改革的时间表。

如果从1994年算起,中国的公车改革已经有了20个年头。这次全国范围公车改革大幕开启,标志着我国终于开始真正去啃最硬的一块“三公”骨头——公车改革。由此带来的公车租赁、公车处置等广受社会关注的采购项目也将成为下一阶段政府采购需要面对的一项重要挑战。

热 词7

信息公开

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着力抓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这是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国办首次提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财政部印发《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要求加大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审计及社会监督。

4月起,国采中心尝试开放批量集采项目评标环节,通过开放评标现场,为供应商提供学习的机会,一方面让投标供应商了解自身在哪些环节失分;另一方面,也让未中标的供应商心服口服。

5月,青海、天津等地财政部门发文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同时制定标准化的采购公告范本等,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向标准化、透明化稳步迈进。

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新修订的预算法首次提到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这也将大大促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将使政府采购在降低监督成本的同时提升监督效果。

热 词8

国家信息安全与政府采购

5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下发《关于进行信息类协议供货强制节能产品补充招标的通知》。其中规定,“信息类协议供货强制节能产品采购招标”中,所有计算机类产品不允许安装Win8操作系统。此事引发各方热议,专家指出,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而购买国货是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安全的重要途径。

另外,今年上半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了15个检查组,对31个省(区、市)的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均按期完成了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据不完全统计,检查整改期间,中央和省、市、县四级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592.09万套,采购金额34.38亿元。

在捍卫国家“网络领土”方面,通过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培育国产品牌,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手段。

热 词9

政采“联姻”电商

引入电商平台等新兴采购模式,成为了今年以来各地创新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提升采购效率的新抓手。

3月,阿里巴巴和浙江省联手打造了阿里巴巴1688.com网站“浙江政府采购”专区,供应商品包括U盘等办公耗材。4月,上海市政府采购电子集市成功对接电商平台,来自史泰博、晨光和1号店3家电商网站的耗材商品在电子集市上线销售。6月,福建省莆田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大卖场”试运行,纳入该卖场的商品种类包括电子产品、数码外设、电器等,采购人可通过“电子化大卖场”专区链接到新蛋电商平台进行网购;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搭建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在该区全面推行,50万元以下政府日常办公所需的通用类货物均可上网购买。9月15日起,深圳市本级各单位采购小额零星商品的,可通过京东、史泰博两家电商平台选购,享受政府采购折扣价。总体看,将电子商务引入政府采购、实现采购人在线直购的地区已涵盖省、市、县三级。

“网购”正在改变着越来越多人的生活,现在它又将改变政府采购。今年以来,各地政府采购与电商“联姻”的探索呈现出集中爆发的态势,各地的模式不尽相同,各有特色,有成效显著的,也有尚需完善的模式,如何将“网购”的便捷与低价融入政府采购的血脉?或许,我们还需更多的时间来检验。

热 词10

批量集采创新

一年来,各地在落实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批量集中采购操作方式等进行了创新。

北京市对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等能够在季度内形成采购批量的产品试行协议供货批量议价模式。即在北京市现行协议供货制度的基础上,保留产品可选、价格可比、服务高效等优势,通过汇集采购需求,引入多种竞争方式,控制协议采购价格,实现政府采购质量、价格、效率核心三要素的平衡统一。

天津市在电子订单采购的基础上探索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实行批量集中电子采购。即依托于电子订单采购的配置标准、数据积淀等良好基础,同时通过汇集5万元以下的零散采购量,形成规模优势。通过竞谈确定中标厂家、再由厂家指定供应商的做法,以此保证价格的一致性和供货渠道的稳定性。

广东省针对通用台式计算机、通用便携式计算机、A4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碎纸机、通用空调机、复印纸9个品目,实施批量电子询价。单次采购达到采购限额标准(预算金额2万元)以上的,按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基本配置标准确定需求档次和数量,由集中采购机构定期批量汇总后,组织批量电子询价,不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批量集中采购自实行以来,在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在进一步推广落实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各地通过将批量集采与其他采购模式“嫁接”,有利于此项工作更好地推开。

本版文字/乐佳超 戎素梅 冯艺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41期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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