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法》的框架下探讨政府购买服务
在《政府采购法》的框架下探讨政府购买服务
嘉宾:
新华社天津分社经济采访室记者 方问禹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戴民辉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 何红锋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总裁 刘少华
主持人:
《中国政府采购报》总编辑 颜晓岩
主持人:政府购买服务,这股始于地方探索的改革浪潮如今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进入全面开花阶段。这为政府采购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那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今天的沙龙对话我们就从“政府购买服务”这一话题开始。
大家知道,今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但是不为大家所知的是,在此之前的一个月里,新华社调集了8个分社的11名记者,在对全国12个省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12篇内参,对现阶段政府购买服务的进展程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建议。这组内参得到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批示,财政部副部长刘昆邀请11名记者进行了座谈。今天在台上就座的方记者正是这11名记者之一。下面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新华社记者眼中的政府购买服务。有请方记者。
方问禹:我们了解到,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程度有很大差别,各地区间的实践方式也不尽相同,具体表现在负责的主导部门有差异,有的地方是民政部门,有的地方是财政部门。因没有顶层设计的规范,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实践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此背景下,这些实践面临四个难题。
一是政府要不要购买服务?购买公共服务是在改革背景下的利益重新分配,难免会触及部门利益,因此许多地方在推进此项工作时遇到了很多内部阻力。
二是买什么?从中央到地方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制度性规划,来界定什么样的公共服务应该纳入购买范围。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法律就是《政府采购法》,但它对于公共服务的某些规定和现实情况还是有出入的。
三是向谁买?当前,社会服务意识的地区差异非常明显。在中西部地区,政府部门对购买服务这个概念非常模糊;而在某些社会公共服务做得很好的地区,想买到称心如意的公共服务仍存在很大困难。
四是怎么买?包括资金从哪里来、由哪个部门来做、给哪些人去买、价格如何界定、如何保障服务质量等。
在以上四个问题都没有明确答案的情况下,贪污腐败、地区失衡的问题已浮出水面。因此我们建议:一是购买服务的主体应该是政府,不能另起炉灶,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这一平台,让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发力。二是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立项,完善经费预算信息发布和招标方式等一些后续事项。
主持人:谢谢方记者。一年前,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在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采购工作要有所作为,就要扩面增量,要有效利用政府采购平台做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协助政府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请戴处来介绍一下江苏的情况。
戴民辉:客观来看,江苏政府购买服务所占的比重仍然偏低,拓展的潜力和空间还非常大。因此,江苏省要从三方面明确工作目标:第一,把握原则,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即规范市场准入、完善市场规则、发挥政策功能、注重需求管理。在发挥政策功能时,要兼顾采购与培育并重、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并举。做到既扶持节能环保、科技创新,同时促进劳动保护、养老救护、职业安全、妇女权益等。第二,加强管理,具体体现在健全管理制度、拓展服务范围、完善预算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尤其在拓展服务范围上,凡能纳入的项目尽量纳入,同时对财政安排、政府组织、市场成熟、贴近民生、社会关注的项目实现重点突破。第三,规范操作,尤其在采购文件的制定、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活动的组织、履约验收的管理上要加强规范。履约验收要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优胜劣汰。
主持人:谢谢戴处。政府购买服务其实并非新鲜事。十几年前,政府将信息化服务外包出去可以说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雏形。作为电子政务的参与者,请刘总来谈一谈供应商眼中的政府购买服务。
刘少华:不同于其他类别的服务,政府所购买的信息化服务的特殊性在于信息化的抽象需求很难描述清楚,因此其定价也比较混乱,导致供应商所能提供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我觉得在今后购买服务过程中,对价格分的要求应该制定得更合理、科学。另外,政府采购把服务的价值定得过低,只考虑了直接成本,没有考虑到间接成本。任何一个IT公司提供服务,不仅是为用户派遣一个工程师,还为他提供了平台和产品的原始积累,这些积累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而采购环节跟定价环节都没有将这些成本纳入考虑。
主持人:谢谢刘总。有人说,政府购买服务对政府采购制度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何教授,您认为政府采购该如何有效服务于政府购买服务,又如何通过这种服务来完善自身的制度改革呢?
何红锋:我非常同意方记者的观点,不赞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另起炉灶,而应该在《政府采购法》的框架下来探讨政府购买服务的问题。政府采购介入公共服务的购买,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界定公共服务的范围。现在要更多地关注提供给普通公众的服务。二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和政府职能转变紧密结合在一起。未来的改革方向应是由政府直接购买公共服务,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方面。三是政府要做好需求管理。服务类采购需求很难描述,需求是动态的,会随着时间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因此需求调查工作的难度非常大。另外,对于不同类型的服务采购,还要做好需求的协调。
主持人:谢谢何教授。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谈到,对于政府购买服务这项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将其作为党组重要工作来抓,要动员财政部门各处室的力量来推进,而不仅仅靠政府采购部门。相信我们会看到越来越多像江苏这样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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