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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购照亮乡村夜路

栏目: 深水区 时间:2014-02-21 19:49:05 发布:测试 分享到:

阳光采购照亮乡村夜路

——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政府采购经验分析

 

■ 本报记者 王童彦 通讯员 王煜东

山西省最大的民生集中采购项目——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即将全面竣工,17608个行政村将实现亮化全覆盖,彻底告别夜间出门靠电筒的历史。

这项惠民工程省财政共投资20亿元,采购了352160盏太阳能路灯,涉及全省11个地市。为了统一标准、保证质量、加快进度,这件当年立项当年完成的实事项目,由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级采购中心)以集中分市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面对责任大、复杂程度高以及投标人数量多等问题,省级采购中心严格采购需求、招标文件、评审程序、现场监督等环节,从项目细节入手,在专业化上下工夫,真正做到全过程阳光采购。

做采购需求的“把关人”

尽管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需求的制定者和责任主体,可是作为执行机构的集中采购机构,不能因此对采购需求“袖手旁观”,而要从政策角度把好需求关,从源头保证采购需求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013年5月4日,采购单位山西省农业厅向省级采购中心介绍了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项目背景情况并咨询了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省级采购中心主要领导立即决定提前成立由分管业务副主任任组长、业务处长和业务骨干任成员的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项目工作组,提前对接、靠前服务,从源头上提供政策支持。在采购人正式向采购中心提交采购需求前,省级采购中心项目工作组先后参加了5次咨询对接会、4次专家技术论证会,对该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专家技术论证、特定资格设定、商务服务条款的确立、安装施工标准的要求等,进行了全过程政府采购政策把关,为该项目后期履约节约了宝贵的时间,杜绝了技术参数的倾向性、排他性。

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兼顾亮化工程总体投资与单个路灯的造价,采购单位专门选聘了工程技术专家组制定了路灯的技术参数,并征求了各市单位和省级采购中心的意见,明确质量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4年期满,更换第二块蓄电池后无息全部退还;中标企业须在中标后提供本厂生产路灯主件以外的LED灯具、太阳能电池组件、蓄电池和控制器等原厂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供购货发票原件;采购单位同时对售后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产品5年质保期和3小时上门维修服务,并在中标项目县设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网点的负责人、技术人员姓名(不少于4人)、技术职称、联系方式、技术人员培训方案。

有了省级采购中心的政策把关,该项目需求充分体现了山西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与包容。

合理分包 发挥政策功能

大项目采购更要重视招标文件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除了在采购文件编制中体现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七要素外,还需要根据项目采购的个性特点和相关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置分包、资格条件、分值等。

“亮化工程”项目有3个特点:一是包项多,涉及面广。共涉及全山西省11个地市的115个县,共47包,如果按照常规的招标方法,评审工作的时间将无法预测,且该项目“当年实施完毕”的要求在时间上也得不到保证,因而如何科学安排潜在供应商投标就成了首要问题。经过反复讨论,省级采购中心最后按照山西省的地域特点从南到北划分出3个片区,每个片区根据包项的多少分别容纳3-5个市、15-16个包,评审组织工作也分成3个组,每个组承担一个片区的评审工作;为了避免供应商盲目投标和评审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中心对投标供应商做了“只允许投报3个片区当中一个片区的一个市,但可以投报一个市当中所有包”的要求,由于时间紧、工期短,又做出了“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包”的规定。二是采购产品中涉及国家环保政策产品。胶体蓄电池是列入国家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目录》中的产品,报废后如果生产厂家不能回收或者没有专业部门回收就会对土壤和水质造成污染,为此中心专门在招标文件两处设了3-6分分值。三是投标人要对采购产品进行施工安装。投标文件在特定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评定内容及标准中对安装施工设置了6分分值,内容包括:安装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安装时间进度、实施方案及工序、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工具等。

评审组织细到个人

在电子化评标手段还未健全的中部省份,现场评标仍然是当前政府采购主流的招标形式,而对于金额大、包项多、门槛低、供应商响应热情高的大项目采购来说,如何严密组织,确保评审过程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是对组织者的考验和挑战。

为保证现场评标过程的有序、公正和公平,省级采购中心首先强化了责任管理,成立了由中心两位副主任任组长的项目秩序工作组和评审组织工作组,以及中心纪检组长任组长的项目监督工作组,建立健全了项目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各工作组的工作细则,做到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其次,强化了专家组织。对评审人员住地、吃饭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评审工作结束之前,任何人员不得离开,确保了评标信息严格保密。再其次强化了应急管理。为确保采购活动现场667家供应商近3000人的组织秩序,先后采取了醒目标识导引、工作人员导引、一片一个入场通道、一片一个签到场地、一家供应商一张入场券等措施,使整个活动现场井然有序;根据评审工作进程,以市为单位,制订了样品现场评审等事前预定方案程序,确保样品评审工作顺畅进行;制订应急措施,严防数千人的供应商在开评标场所聚集,发生意外事件。最后,强化了评审组织。为了保证评审过程依法合规不走样,专门聘请了政府采购法律顾问全程负责咨询和把关;同时排除任何外在因素的干扰,确保每位评审人员享有独立评标权。

全程监督 阳光执行

亮化工程采购的全过程,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不仅最大限度地公开招标信息,在开标现场以及中心门户网站和财政厅“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省纪委监察厅的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而且在开评标现场对重点环节加强了风险防范。除监察厅、审计厅、农业厅监督人员外,中心还邀请了社会监督员参与现场监督,对开评标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休息时间封闭现场;设立了3部公用电话专人看管,供评审人员使用;评审人员从住地到评审现场、从评审现场到食堂、从食堂到住地,监督人员全程跟随,不留任何监督死角。

为了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省级采购中心在中标公告发出当日,就成立了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质疑处理工作组,专门负责接收供应商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质疑。不论是对个别中标供应商资质和生产能力提出的疑问,还是个别未中标供应商的无理由质疑,质疑小组都一律认真对待,认真核实每一处质疑细节,既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依法处置,又对个别供应商的情绪给予理解,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约谈等形式予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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