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化监管工作出新招
■本报记者 邢晓丹
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额673.9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37%;节约预算资金105.49亿元,比2009年增加19.81亿元……如此骄人的数字,是山东省2010年政府采购所取得的成绩。作为“十一五”的收官之作,山东省2010年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强化监管力度,为“十二五”期间政府采购工作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突破薄弱环节完善计划监管
对政府采购计划的监管,一直是许多省市政府采购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此项工作,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认真分析、积极研究对策,从加强对采购人行为的管理和科学制定采购目录入手,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计划监管的相关规章制度。
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了规范采购人行为,该处针对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省级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编报2010年度省直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编报的通知》。这些规定明确了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的时限要求,统一了政府采购指标统计的口径和计算方法,明确了预算单位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分散采购及采购进口产品的申请及核准程序,提出了政府采购计划编报的分包要求等,为规范计划审批、搞好执行分析和及时准确对账打下了基础。
此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采购人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为了及时指导部门编好明年政府采购预算,在多次听取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在2010年9月份就制定并公布了《2011年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调整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的管理权限,旨在实现“依法监管与方便采购人需求”双重目标。
大力促进社会中介规范发展
“山东省的中介代理机构不好干,动辄就有不能不参加、不能不认真严肃对待的考试。”山东省某中介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说,“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样也更好地督促我们在工作上要干好。”
据了解,2010年,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共审批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87家,批准延续代理机构资质25家,组织从业人员考试1700余人,考试合格923人。在加强社会代理机构监管方面,该处先后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2010年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考试制度、开展了社会代理机构考核、制定出台了乙级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程序,为山东省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基础。
强化评审专家使用与管理
近年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使用和管理,一直是业内比较关注的话题。为了解决评审专家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会同省监察厅在去年年底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该办法预计在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目前山东省各市财政局正在按照省厅《关于尽快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征集评审专家的工作。该办法主要是划分了各级财政部门在评审专家监管中的职责,明确了评审专家的资格条件和确认程序,规范了评审专家的权力、义务和工作纪律,制订了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的规则,提出了评审专家复验的时间和步骤,明确了对违规评审专家的处理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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