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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资格申请不能临时抱佛脚

栏目: 代理风采 时间:2014-02-21 19:46:33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关注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截至6月13日,财政部共接收92家代理机构的现场申报材料,比网上申报的151家少了近40%;多数公司因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银行缴款单据等材料不符合要求而被拒

甲级资格申请不能临时抱佛脚

 

■ 本报记者 张静远

日前,2013年第一批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已经进入集中审核代理机构申报材料阶段。截至6月13日,财政部共接收92家代理机构的现场申报材料,比网上申报的151家少了近40%。

记者在为期10个工作日的现场申报材料中,多次前往申报现场,感受了现场有人欢喜有人忧的气氛,体会到了一家代理机构老总说的“材料申报不能临时抱佛脚,甲级资格申请是公司实力日常积累的体现”的话。

现场:有人欢喜有人忧

在申报现场,可谓有人欢喜有人忧。

据记者现场观察,鲜有一次性通过、不需后续补交材料的公司。各家所缺材料五花八门,有的是材料不齐全,有的是装订不合规范,而这些要求在财政部的相关通知里都有明确要求。此外,现场竟有一家公司将部分人员照片贴反。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和银行缴款单据(以下简称“社保明细”)、营业场所产权证营业场所产权证成为此次材料申报的“重灾区”,其中社保明细为此次申报新要求。

有申报人员告诉记者,社保明细涉及好几个政府部门,各地政策不尽相同。福建某代理机构申报人员告诉记者,在当地,直接去银行开具社保明细单即可;而在山西的公司则需要跑社保、地税等多个部门方能拿到明细单。据宁夏某公司申报人员介绍,当地社保部门称,只能开具本年度的明细单,这可难煞这位工作人员。

营业场所产权证这一看起来简单的证件,几乎令所有代理机构头疼。由于绝大部分代理公司的场地为租用,而非自有,租用房屋为私人所有的,房东不乐意将产权证拿出来,租用房屋为国家单位所有的,则有规定不能随便出借产权证。现场有申报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没能提交营业场所产权证是因为房东出国旅行了,没办法为该公司提供。

材料准备不齐全,自然不能通过初审。那么这些材料真的那么难备齐吗?“我们公司每月都去银行开具每位员工的社保明细单据。而营业场所产权证,我们房东也不愿意提供,我们是请产权方为我们提供了其他证明材料。”一位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准备:需要半年时间

记者看到,有的公司来了3-5位申报人员,有的公司申报人员为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同样的材料,有的公司准备了半年,有的公司准备两三个月,有的仅仅准备了1个月。从现场情况看,材料准备周期较长的公司通过率相对较高。

一个前来申报材料的小姑娘焦急得满头是汗:“我辛苦准备了1个月,万一工作人员不接收我们的材料,我回去没法向公司交待。”另一家公司的申报人员安慰她道:“这不是仅凭你一己之力就能起决定作用的。”

这位申报人员是北京一家招标公司的总经理。这家公司的申报人员多达4位。除了这位亲自“督战”的总经理外,还有3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资质、人员社保、业绩等材料准备工作。这位总经理告诉记者,该公司以前就具备甲级资质,今年到期,是首次接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以下简称“61号令”)的检验。为此,公司上下从春节后就开始准备,准备周期长达半年。“我不认为申请资质只是准备材料的事儿。61号令提高了申报门槛,我们应当依据61号令的新内容来规范公司的各项工作。”这半年来,该公司从注册资金、人员招聘、档案管理、业绩要求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升级”工作。“我相信,我们公司一定能够顺利通过此次审核。”这位总经理自信满满地说。

另一家公司的申报人员则愁容满面地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人员社保明细不满30人。“上个月有1位员工辞职了,公司员工数成了29名。我们赶紧招聘了1名新员工,可是公司还没来得及为他办社保。”这位申报人员对记者说。对此,另一位申报人员回应,不能卡着61号令的要求去准备材料。“61号令要求有30位人员的社保材料,那么公司人员应当稳定在35名以上。代理公司应当以61号令为标尺,衡量自己的公司实力。如果为了申请资质而申请资质,恐怕难以顺利通过。”这位申报人员说。

不安:仍是61号令适应期

在申报现场,记者看到好几家原本排在第二天申报材料的公司提前来一探究竟。“虽然网上公布了申报顺序,但是我们心里没底,先来看看。”一位申报人员说。

交流中记者发现,这些公司无一不是首次“跨”61号令设定的“新门槛”。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有效期为3年,今年恰好是2010年上半年依据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令”)申请到甲级资质的公司的资质到期。

相较31号令,61号令适当提高了要求。例如,甲级和乙级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分别由原来的400万元和50万元调至500万元和100万元;人员规模方面,61号令要求甲级和乙级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总数分别不得少于30人和10人,甲级和乙级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得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60%和40%。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更好地体现61号令的要求,财政部逐年完善申报要求。2012年11月,财政部公布了申报材料的格式与装订要求,今年5月,首次提出要求各家公司出具社保明细。

一些公司仍处在61号令的适应期,对此,一位申报人员说:“61号令颁布都两年了,大家都是业内人士,应当从政策出台的第一时间就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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