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服务外包之惑
编者按:4月,在《中国政府采购报》组织的服务类采购专题座谈会上,中央某局一位代表提出,采取以会养会的方式,即协办方通过收取参会企业的参会费的方式取得资金来支撑会展,这样的项目是否要实行政府采购?该问题经报道后,引起网友热议。
中央单位举办会展类活动并不鲜见,而在近几年的审计报告中则可以看到:某单位举办交易会项目没有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而是直接委托给有关企业。那么中央单位举办会展类活动究竟应该怎样操作?本期话题特别关注会展服务外包,请业内专家来为读者解疑释惑。
采取以会养会的方式组织的会展项目,要不要实行政府采购?---
会展服务外包之惑
本报记者 张静远
自收自支的项目是否要纳入政府采购管理?
中央某采购单位向记者陈述他们的遭遇:一些传统会展项目历来由该局主办、委托会展公司承办。委托公司在承办活动中采取以会养会的方式作为会展资金,该局不拨钱也不收钱,这个惯常做法近几年遭受了质疑。
乍一看,事情的确让人纳闷。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明德表示,上述采购人单位与委托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合作合约,并不是商业合同,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甲乙双方有采购行为发生,所以找不到要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依据。
“这种以会养会的前提本身是不合适的。”对此,北京服务外包企业协会高级顾问陈刚则持强烈反对意见。在陈刚看来,展会的目的在于服务性,如果将盈利性作为它的内容之一,就很可能变味。“一些原本可能参展的优秀企业是不是就因此不能加入会展了呢?在运作中甚至会出现交钱就可以参展的现象。”陈刚将视点聚焦在了会展业最本真的行业需求上。
而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羌建新则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反对这种直接委托的方式。“采购人单位将会展业务委托给某家会展公司去经营,这类似于特许经营。选择这家公司的过程应该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而不应当是凭某种经验直接委托。”
对此,南开大学教授何红锋则进行了进一步阐述。在何红锋看来,这种近似于特许经营许可的方式,达成了将民间资金作为财政资金来使用的作用。“他们虽然用的是民间资金,但是做的是公共项目。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这有点类似于从民间借了一笔钱作为财政性资金使用,边借边还。从这个角度分析,这笔钱应当纳入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这次会展的经济活动也应当按政府采购进行规范。”
然而,对采购人单位而言,被审计曝光上述行为,简直就是“躺着中枪”——这些做法和往年相比没有任何变化,行为中也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违法迹象,怎么就“中枪”了呢?
带着问题,记者找到了曾参与类似案件处理的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虹静,她认为以会养会这种方式不符合国家财政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的一贯要求。据悉,所谓收支两条线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是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一项改革,其核心内容是将财政性收支(预算外收支属于财政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形成完整统一的各级预算,提高法制化和监督水平。据她介绍,比较合适的做法应当是:采购人单位将举办会展活动所需要的财政性资金列入当年预算。如需以会养会的,则应当依照合法的行政性收费申请途径申请该收费项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性资金管理。收支两条线的方略不仅能够锁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同时也让其潜在的不合法行政行为成为无本之木。
对于类似案例的避免机制,陈刚还提了一项建议:“我建议采购人单位将自己的常规性展会招商做顶层设计。采购单位需厘清他们的常规性展会都包括哪些,要做到什么级别,什么时间做,预算多少,哪些内容需要外包等等。依据这些内容,采购单位可招一家公司负责全年业务代理,或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入围代理服务商。采购人单位结合自身特点作出的顶层设计能真正起到规范局部市场的作用。”
【延伸阅读】
会展服务能否全权外包
会展作为一项服务类采购内容,究竟该如何进行采购操作? 什么样的会展服务可以全权外包,什么样的项目又该将策划与实施分开?外包的会展项目采购中,如何靠制度拧干政府采购这条毛巾上的最后一滴水?
这些问题,上海、天津、贵州等将会展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省市都要面对。据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介绍,自2010年上海世博会之后,会展便列入了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然而目录及其配套相关文件都未提及会展类服务采购的详细范畴。“会展类服务采购的管理目前还在探索中。”王周欢说。和上海一样,天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处长栗庆林告诉记者,天津并未提出采购人需将会展的服务与实施剥离开来等详细管理要求。
会展采购实施详细要求的缺失,是否意味着采购人单位与会展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就失去了规范呢?如前文案例所述,会展公司是否可承担会展项目的展位收费、货物采购等工作?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正在负责2012旅博会开幕式设计与实施和主场搭建设计与实施采购的陈先生。据他介绍,目前会展公司承担业务的方式有2种,一种是承担会展设计,这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会展服务,公司以策划方案投标;另一种会展实施,即采购会展所需的隔断、展板等相关货物。这类工作可能由前一家承担设计的公司同时承担,也可能是采购单位自行进行货物类采购。
倘若上述2类采购均由某一家会展公司来操作,谁能保证该公司会将财政性资金用得恰到好处?
据一些业内人士介绍,会展公司受业主委托,控制资金的主要渠道是向业主提交预算。预算一旦生效,采购单位就按其预付资金给服务公司。业主在验收环节考量会展公司在这个“拿别人的钱替别人办事”的过程中有无以次充好的违约行为。这个环节里,审计工作是外包公司自己的事儿,对员工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属于公司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这是一种成熟的市场化运作方式。采购人单位本身不具备举办会展的职能,将会展服务外包给更加专业的会展公司,以期收到更好的效果。”陈刚给记者举例子说,奥运会期间的食品采购就是委托一家名为奥玛特的美国公司来负责。“这家公司的过人之处在于,他们有能力建立食品回溯机制。即每种食物的采购渠道都非常清晰透明,哪个环节哪种食物出了问题,很快能够追究到相应供应商。”
“而您说的拿别人的钱给别人办事导致资金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传统政府采购中也是存在的,对此,政府采购历来都有一套供应商诚信制约的办法,一些不遵守合约的供应商可能会在某一段时间内被踢出某个政府采购市场。这就是说,商业公司在进行不正当操作时要付出更高的机会成本,这对他们而言是很不划算的。”陈刚说。
“我比较赞同陈刚的观点。目前我市会展服务采购的一些项目就是全权外包给会展公司来操作的。”栗庆林说。 (张静远)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