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行药物招标“双信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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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风采 时间:2014-02-21 10:57:04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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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青海省卫生厅获悉,在对基本药物、大宗非基本药物、一般药用耗材成功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从去年12月开始,青海省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对非基本药物实行了经济技术标、商务标“双信封”的方法进行招标,以省为单位统一招标、集中采购、招采合一、统一价格。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加了本次集中采购,其使用的药品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原料药、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外均纳入了本次采购范围。(据《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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