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电子化平台构建“阳光保障网”
◎ 本报记者 徐丽红
“透明、公开、公平、公正、低价、高效、廉洁、防腐”政府采购的这些突出特点,让其赢得了“阳光采购”的美誉。政府采购要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交易”,切入点在哪里?广东省湛江市财政局给出的答案是: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打造“阳光保障网”。
让采购人“动”起来
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湛江市政府采购电子反拍的订单金额达281.5万元,已超过去年全年的反拍订单总额。其中,直接订购占3.6%,议价占74.5%,电子反拍占21.9%。而在最初试点的2009年下半年,这组数据却是直接订购占26.5%,议价占67.8%,电子反拍占5.7%。2组数据的对比,展示了湛江电子化平台建设取得的成就。
“政府采购涉及到购买权利的再调整,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与各单位的个性化需求存在一定矛盾,同时,社会普遍反映的效率偏低、信息不公开、部分协议供货商品价格偏高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些决定了电子化改革的迫切性和严峻性,而电子化平台承载了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说相关单位特别是采购人对电子化改革的配合度是这项改革胜败的关键,如果采购人不支持、不使用,这项改革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人郑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了推行电子化改革的初衷与意义。
为了让采购人能顺利在电子化平台上完成采购流程,在试点阶段,湛江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相互配合,对市级预算单位和全部中标协议供货商进行了10期的集中培训。郑苗说:“对于采购人而言,他们顾虑最多的是系统使用起来是否比手工方式更复杂,所以他们第一次使用的感受非常重要。在最初阶段,我们对于采购人的使用没有进行太多约束,也没有设置任何限制条件,让采购当事人按系统默认的条件进行网上采购,允许其个性化的需求,最大程度争取采购人使用电子化平台。对于其在使用中提出的意见,我们会认真听取,对于一些反映集中的问题我们会及时改进。”
通过这些人性化的措施,采购经办人使用电子化平台的积极性大了,采购人的需求信息发布及时了,需求多了,供应商的关注度自然而然就会增多。
反拍让价格降下来
如何指引采购人使用电子反拍,并让供应商参与进来,成为摆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郑苗表示:“目前,在湛江,采购人在议价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发起电子反拍,降低商品的成交价。在电子平台试运行的前2个季度,采购人使用电子反拍的频率不高,反拍成交只占全部电子平台交易量的5.7%。”经过了解,部分采购人不希望公开信息,只和“熟悉”的供应商交易;有的采购人担心通过反拍产生的外地供应商或非协议供货商的售后服务不到位。为了充分体现电子采购的竞争性和公开性,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出台措施,要求采购人尽量不使用交易系统中的直接订购和一对一议价功能。采购人每次申报协议供货采购预算金额超过1万元的,必须使用一对多的议价功能,采购人对议价结果不满意或每次申报采购预算金额超过3万元,需使用电子反拍功能。
今年以来,湛江发起电子反拍的采购单位明显增加,使用电子反拍采购的货物成本降幅明显。
制约机制让系统运行更完善
“如何维护电子化平台中各方的正当权益,杜绝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这是电子化平台能否良性运转的关键。”郑苗说,“在湛江,好的平台已经搭建起来了,但如果使用不当,它非但不会给工作增色,反而会产生更加不良的效果。”因此,湛江市财政局出台了多项措施,加速采购主体和电子化平台运用的磨合。
一方面,针对采购人操作不规范的情况,对网上采购过程实行实时跟踪。另一方面,规范对供应商竞投资格的审核。电子反拍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供货的,采购人应要求供应商限期做出书面说明并报监管部门备案。供应商不能在限期内做出合理说明或不回应的,采购人可在成交结果发出之日起1个季度内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本单位发起的电子反拍,但必须在资格审核中注明具体违规情况。同时,对不诚信行为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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