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严把协议供货合同履约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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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6:47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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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疆财政厅日前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区域联动资源共享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旨在使区域联动协议供货平台在市场运行中更加规范和有序。
据了解,随着新疆协议供货全区联动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按现行管理体制,联动合作单位制定了加强市场信息监控和价格管理、共同规范协议供货工作制度,要求各合作成员共同组织实施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项目,按照操作规程选择性价比最佳产品和服务;严格履行管理和检查制度,联动单位共同对协议供货指定经销商的履约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加强对协议供货合同价格履约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协议供货价格约定行为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和经济处罚;共同维护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市场制度的实施,使协议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良性运行轨道。 (李喜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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