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正确政绩观领航“政采路”
旗帜·风采
内蒙古以正确政绩观领航“政采路”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键盘敲击声与文件翻阅声交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采购处)党支部的办公室里,忙碌而有序。然而,他们心中始终萦绕着一些问题,即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
经过反复讨论,采购处党支部用“三项行动”给出了鲜明回答,即不忘政治建设根本,不搞“花架子”,不图一时之功。这成为他们扎扎实实建制度、补漏洞、谋长远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指南。
今年5月,采购处专门发文清晰界定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政府采购的18种具体情形,为有关部门精准识别、快速认定违规行为提供明确依据,也向社会释放出严管“关键少数”、规范权力运行的强烈信号。
“我们通过制度性约束将权力关进‘笼子’,从源头上遏制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风险、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采购处党支部党员干部苏威说。
6月,“无预算不支出、无预算不采购、无备案不支付、无合同不支付”被写入文件。7种“不得支付”的情形为财政支付环节装上“智能锁”。
“过去,部分单位先斩后奏、随意采购,甚至挤占挪用采购资金,导致企业中标后长期拿不到钱。”苏威坦言,如今从预算编制到资金支付的全流程都被纳入刚性约束,切实解决了长期存在的采购资金被挪用、企业中标后拿不到钱等问题。
制度要落地,关键在人。早在2024年1月,采购处就在各采购单位推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实现“一单位一专管员”,目标是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专业队伍。
然而在实践中,个别政府采购专管员履职不严的问题逐渐显现,如擅自或变相指定代理机构、刁难胁迫供应商、不参加业务培训、岗位变动不及时报备等。
今年6月,内蒙古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升级”。采购处打出一套“组合拳”,包括全面排查整治、完善权责清单、落实全流程留痕管理、执行常态化培训与年度考评等,促使政府采购专管员廉洁履职。
记者发现,内蒙古这些制度创新并非凭空而来。背后是采购处党支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目标,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打造政府采购服务型模范党支部的不懈努力。
何为正确政绩观?采购处党支部用行动书写答案:一是不忘初心,筑牢根基。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拓展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锻造一支政治过硬的队伍。二是不务虚功,务求实效。从清晰界定18种领导干部违规情形,到出台政府采购专管员岗位权责清单,每一项制度都在消除模糊地带,压缩寻租空间。三是不计近功,深谋远虑。通过搭建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通过厘清33项“一次办”事项,降低企业交易成本;通过大数据筛查,提升监督排查精准度。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模范’支部创建,不断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升。”采购处党支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