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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 :充分保障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7-02 16:13:3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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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 :充分保障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 通讯员郭伟 2026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从事前防控、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三方面入手,充分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让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同步起跑”。

在事前防控方面,通辽市财政局制定了《通辽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2026年版)》,要求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项目开标前,采购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合法性及公平性审查说明文件,从源头上杜绝排斥外地企业的违规操作,防止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同时,对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行为,云平台实行自动识别和预警,从而督促采购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为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应公开尽公开,通辽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采购意向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各类经营主体知晓率,扩大社会监督覆盖面。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辽市财政局着力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重点督促采购人全面排查整改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包括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本地采购活动以及违规收取保证金等行为,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通辽市财政局依法处理各类政府采购投诉,对查证属实的,严格依法作出废标、重新采购等处理决定,切实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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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4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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