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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破立之间“点石成金”

栏目: 专题版面,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1-20 09:23:5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府采购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速

于破立之间“点石成金”

■ 本报记者 郑杨

中国政府采购规模已连续9年突破3万亿元,这一庞大的经济活动不仅支撑着政府自身运转,更作为连接政府与市场的重要纽带,成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近年来,全国各地在完善顶层设计、推动区域协同、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持续发力,通过数字化破壁、资源共享、标准化规则、智慧监管等举措,正在逐步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

政府采购领域的变革缩影反映出中国正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在广袤国土上构建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的超大规模市场。

统一规则与技术赋能

双轮驱动下的环境升维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离不开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的“引擎”作用。政府采购作为政府经济活动的重要部分,更聚焦市场运行中的痛点堵点,推出一系列改革。

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在加强采购需求标准建设方面,通过开设“需求管理专栏”,上线多品目需求标准,协助采购人履行好需求管理责任。同时,推动采购需求标准导引与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衔接,联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制定《医院类家具采购需求标准导引》《高校类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导引》,为采购人制定细分领域服务标准提供专业依据。

地方层面也在加快推进关键采购规则的统一。长三角三省一市率先统一了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为400万元,20个采购流程、25个集中采购品目全面一致,打破了省际间因标准不一形成的隐性壁垒。同时,内蒙古呼包鄂乌城市群、山东省等多地也积极扩围,推动采购关键规则的统一,为企业跨区域参与竞争创造更加统一、公平的制度环境。

与此相配套的是统一的行政执法标准。沪苏浙皖通过细化处罚标准,制定了12类36项基准,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增强了市场预期的稳定性;同时汇编涵盖虚假材料、围标串标、违规设置评审条款等4大类38项典型案例,为跨区域执法提供统一参照。在西南地区,川渝两地也探索建立了政府采购领域执法协作机制,对涉及两地的投诉举报案件实行联合调查、协同处理,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罚”。

技术创新与数字化应用成为破除地域限制的直接工具。全国多地正在积极构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从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提交到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全程在线进行。

江苏兴化市已实现全市乡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将便捷与公平延伸至基层。而其推动CA证书“一地办理,全国通用”的做法,则从应用端大大降低了企业跨区域参与竞争的时间与资金成本,让“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腿”;湖北武汉市大力推动跨省异地评标,利用技术手段直接拆除了物理空间上的市场围墙;贵州铜仁市的技术实践也被广泛关注,其系统已完成与全国CA互认组件的适配,打破了数字证书的地域限制。

协同实践与优化服务

区域联动下的资源共享

多层次区域协作模式正在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在推动中央和地方跨区域联合采购方面,国采中心成效明显。已建成由基础平台、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电子卖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等系统在内的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实现了业务远程办理、信息发布、信息共享等综合性功能,为跨区域联合征集和远程评审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在中央集采机构先行推进CA数字证书兼容互认试点,并与海关总署、人民银行采购中心签署合作意向书,实现兼容互认技术贯通;2025年,还与辽宁、广西、青岛、山东四地集采机构签署远程评标合作协议,远程评标合作伙伴增至20家。

在跨省协作层面,福建、广东、黑龙江、内蒙古、陕西五省区率先开展合作,在全国建立跨省评审和专家共享合作机制。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践不断系统深入,如四川雅安市、安徽宣城市等地明确,要加快构建覆盖范围更广、协作程度更深的跨区域合作网络。翻阅云南省财政厅官网,其最新文件也提出,要统筹协调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审合作。正是这种深层次协作,实现了政府采购优质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省内联动同样可圈可点。山东省推行“省级统筹、多市协同”模式——省级采购中心负责整体采购方案的设计、系统平台的多边支撑及全流程业务的闭环指导,泰安、潍坊、威海、淄博五市采购中心则依据省级采购中心的方案内容及流程标准开展具体品目的采购代理活动,实现了不同采购代理机构在意向公开、采购方案、征集方案的多维一致。内蒙古自治区则着力推动呼包鄂乌四市协同发展,签署《呼包鄂乌政府采购合作协议》,重点围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行政裁决、框架协议采购、业务交流培训、联合采购五大领域进行要素共享,有效避免了省内市场的“碎片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地征集,多地共享”的框架协议采购结果互认模式也在多个协作区试点推广。如福建省创新全省联动机制,由南平、福州等地分别牵头不同品目征集,形成“全省大超市”式采购生态,供应商无需备齐数百款机型以适配需求,极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区域协同的创新举措,如同为政府采购注入了“畅通血脉”的活力。而要让市场细胞充分活跃起来,还需在服务体验上下足功夫。河南信阳市、湖北鄂州市等地全面废止供应商库名录等限制性条款,推行“承诺+信用”制准入;江苏兴化市要求小额零星服务类项目全部从电子服务商城采购,极大简化了小额采购流程;山东省济南市则创新性地将政府采购合同与融资平台对接,帮助中小企业凭借中标合同获取信用贷款,有效破解了资金瓶颈。

公平竞争与智慧审查

刚性约束下的新型监管

要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活力与秩序,公平竞争是关键所在。为此,各地积极探索监管创新,为政府采购领域清障。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在落地见效。如贵州铜仁市共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502件次,累计清理歧视性条款27项。江苏、浙江、安徽等地也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采购文件编制流程,审查重点从形式合规深入到内容实质,确保采购需求不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或地区的隐性壁垒,从源头上保障市场开放。

信用体系建设更为监管构筑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防线。辽宁沈阳市、江西龙南市、广西柳州市等地建立的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四方”信用互评机制,将信用评价贯穿采购活动全链条,形成了环环相扣的信用约束,大幅提高了违规成本。而针对政策制定机关自我审查中存在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浙江金华市还引入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充实审查专业力量,充分评估政策措施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在智慧赋能的驱动下,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实现了从“人海战术”到“数据研判”的跨越。如广东省通过政府采购大数据监督分析模型,深度挖掘具有负面行为政府采购主体的偏好习惯、业务能力、行为规律等,绘出主体画像,并关联行为分析,有效发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围串标、专家打分异常、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供应商报价异常等违法违规事项,提高监管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吉林省长春市上线“采购文件巡检”和“四类违规专项巡检”双功能体系,智能识别22类高频违规点,将核查时长从数天压缩至数小时。河北张家口市推出招标文件公平竞争智能审查系统,设置61个检测项,自动识别排他性条款等风险,审查效率提升90%以上。

这些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创新探索,正通过制度化的提炼和推广,汇聚成推动国内市场一体化发展的强大动力。每一次地方壁垒的破除,每一次跨区域交易的完成,都是对“全国一盘棋”市场格局的夯实。

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重要突破口,一个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正加速形成。这将进一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它最终将助力中国经济的巨轮,凭借其巨大的内生动力与显著的制度优势,在变乱交织的世界中行稳致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坚实而磅礴的市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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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0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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