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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政采现代化新篇章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11-17 18:59:1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决胜“十四五”·之五

谱写政采现代化新篇章

——浙江省“十四五”期间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综述

■ 本报记者 乐佳超

“十四五”收官在即,回望这不平凡的5年,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向纵深推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感受到了政府采购政策的“温度”……

5年来,浙江省财政厅紧扣财政部决策部署,锐意改革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政策引领、监管有力、服务高效、协同联动”的政府采购发展新格局。

强化政策引领功能

精准服务发展大局

“十四五”期间,全省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比例连续保持在80%以上;全省支持创新产品采购金额累计超亿元;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试点项目数量超100个,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金额达10.17亿元……这一组组数据为浙江5年来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所取得的成效写下了有力的注脚。

——让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红利”。浙江省财政厅通过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并结合各地实际分市县确定比例目标,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同时,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为政策落地提供了清晰指引。针对工程领域政策采购政策落地难的问题,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专门制定《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工程项目的预留份额比例和实施路径。

——让越来越多的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落地生金”。浙江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利用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结合当地产业特点,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夯实了制度基础。5年来,坚持“财政部有部署,浙江见行动”,狠抓政策宣讲、部门协同和项目落地。同时,浙江还成功推动湘湖实验室、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市气象局等单位探索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完成3个项目的采购,开辟了通过政府采购场景驱动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新路径,创新政策落地成效显著。

——让越来越多的绿色采购实践汇聚绿色发展“动能”。浙江省财政厅协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要求,并在年度部门预算前置审核中严格把关。自2024年起,全省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均达到30%以上。同时,会同省建设厅、省经信厅指导杭州、宁波、湖州等5个城市深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试点,试点项目范围从房屋建筑扩展至市政、交通等多个领域,绿色采购内涵不断丰富。

——让越来越多的脱贫地区农户圆上“致富梦”。浙江省财政厅持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要求各级预算单位预留份额从“十四五”初期的10%逐步提升至15%。全省预算单位每年在“832平台”实际采购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超过预留份额,拓宽了脱贫地区农产品销路,有效支持农户增收致富,为乡村振兴贡献了政府采购力量。

5年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不断增强,为浙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创新行政裁决机制

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争议案件逐年增长是近年来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面临的一大挑战。为进一步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推动全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财政部开展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浙江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探索,致力于构建“规范、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体系,有效提升监管公信力和当事人满意度。

浙江省财政厅建立起省、市、区(县)三级“统一受理、统一流程、统一审查、统一判定、统一尺度”的行政裁决机制。配套出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建立了案件“可查、可控、可追溯”的管理闭环,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做到程序规范、证据扎实、法律适用准确,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有效防范“同案不同判”风险。

2025年,浙江全省上线运行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管理服务平台,打破传统线下办理的时间和空间限制,支持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在线提交材料、参与调解、获取法律文书,实现了纠纷处理“随时办、随地办”。平台上线后,纠纷平均处理周期较线下模式缩短25%,企业实现“零次跑腿”,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此外,浙江省财政厅还积极推行“平台调解+专业指导”模式,将调解贯穿于纠纷处理全过程。2025年,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60%,大部分争议在进入正式裁决程序前得以化解。这不仅显著降低了供应商的维权成本,也节约了宝贵的行政资源。

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筑牢公平竞争基石

规范有序、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发展的基础。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此,“十四五”以来,浙江省财政厅多措并举整顿市场秩序。

一方面,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制定并印发《浙江省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细化任务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同时,编发《浙江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引(2025年版)》,系统梳理了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各方责任,规范了采购代理、投标审查、采购方式选择等关键环节,并强调推进大数据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为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智慧监管应用。严格按照财政部部署,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双月调度+定期研判”的工作机制,动态掌握整治进展。大力推进数据共建共享,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并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送,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平竞争。杭州市试点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智慧监管,精准识别和预警“规避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

此外,加大执法惩戒力度,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同时,加强对恶意投诉行为的识别与处理,维护正常的采购秩序。

数据显示,5年来,浙江全省共计对1157家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向相关部门移送了部分涉嫌串通投标罪案件线索,形成了有力震慑。通过一系列的扎实举措,浙江构建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链条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有效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

深化公共服务采购改革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是浙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为全面落实坚持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的工作部署,浙江省财政厅积极探索公共服务供给新模式,创新推行‘集零为整’带量采购,破解以往分散采购存在的效率不高、资源配置不均等问题,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与均衡发展。”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负责人介绍,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指引(试行)》《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统一采购、分别签约、远程云评审”的工作机制,将教育、医疗、养老、环境卫生等领域的分散采购需求进行整合,实现“一次采购、成果共享”。目前,带量集中采购模式已覆盖全省除宁波市以外的90个县(市、区)。

通过带量集中采购,吸引了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优质供应商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利用采购规模优势,推动省级优质的医疗设备、教育器材等资源向山区26县倾斜,惠及超过500所学校、300家基层医疗机构,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目前,全省除宁波市以外的90个县(市、区)均已落地实施带量集中采购项目,累计实施批次过百,采购总金额超百亿元。

“集零为整”的带量采购模式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和财政支出。据统计,该模式平均节支率达到10.6%。其中,舟山市“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项目节支率更是高达12.3%。这种模式在节约财政资金的同时,通过科学的评审规则和履约管理,有效避免了因过度追求低价而可能导致的“低价低质”问题,实现了资金节约与服务质量提升的双赢。

展望“十五五”,上述负责人表示,浙江政府采购工作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持续深化“整、建、促”工作,不断优化政策环境、监管体系和服务模式,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先行中展现政府采购的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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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86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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