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IT >> iPad产品比商标权更可贵

iPad产品比商标权更可贵

栏目: IT 时间:2014-02-21 10:56:3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记者  陈昂

原本是商界屡见不鲜的知识产权案,但苹果树大招风,加上唯冠绝地反击,将这场纠纷推向风口浪尖。

从法律角度来讲,深圳唯冠与台湾唯冠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iPad商标申请和权属委托关系,内地iPad商标权为深圳唯冠拥有,苹果公司的败诉是合理的。

单从商标侵权案上看,深圳唯冠行使法律手段要求各地法院制止销售iPad,可以说是一个好的开头,中国企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合法的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所产生的价值已经不仅仅是技术创新,商标注册也可成为企业收益的一种途径。

综合业内人士预测,解决纠纷的途径主要有3种:一是苹果二审败诉,向唯冠公司赔偿损失。按照法律规定,金额为其在内地销售额130亿元的3倍以下,即高达超过300亿元。当然,具体金额需要法律部门裁定。

第二,苹果公司改换iPad在内地市场的商标。但这显然不是苹果公司想要的结局。iPad几乎已成为平板电脑的代名词,重换商标不利于产品继续发展,而且会产生大量营销费用,对于钟情于以i开头的苹果公司,绝不会轻易放弃一贯的坚持。

第三是深圳唯冠和苹果达成和解,苹果通过支付合理的金额购买和继续在内地使用iPad商标。但至少从目前情况来看,想要达成这样结果,希望比较渺茫。苹果公司坚持认为已经具有iPad商标使用权,指责深圳唯冠拒绝履行协议,并没有和解意向,而唯冠手拿一纸胜诉状,以强硬的态度对抗苹果的不作为,并已开始向工商部门、海关等政府机构提出申请,对iPad的出售进行围剿。

但其实,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状告苹果iPad商标侵权一案折射出的不仅仅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存在的法律漏洞,而且进一步揭示了国内与国际创新水平的差距。苹果公司的iPad虽然给移动终端带来了颠覆性变革,却在商标权上大意失荆州,而深圳唯冠虽然持有iPad商标权却并没有实际产品,这就导致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保护真正的创新者。

不管结果如何,iPad并不是因为商标而全球大热,苹果创新的形象也永远不会因为商标的更换而消失。设想,如果没有自主创新能力,即使得到巨额赔偿,深圳唯冠也只是一个配角而已,渐渐会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