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贸试验区落实单一来源采购新规
陕西自贸试验区落实单一来源采购新规
本报讯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发文要求,陕西自贸试验区内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要执行单一来源采购新规。
陕西省财政厅规定,陕西自贸试验区内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时,应在结果公告的“其他补充事宜”中,详细填写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原因。
据了解,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等5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试点。其中提出,试点地区的采购人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应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202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包含上述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在内的17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部自贸试验区。
(宗禾)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