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首次协助供应商开展信用修复
广东珠海首次协助供应商开展信用修复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日前,广东省珠海市财政局主动帮助一家供应商实现信用修复。这是自2024年12月珠海市印发《珠海市高效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后,珠海市财政局首次协助供应商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据珠海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市财政局在2024年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珠海市某采购项目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通过书面检查、现场询问、调查取证,市财政局认定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环境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虚假投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市财政局于2024年5月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五千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按规定将该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和珠海市信用门户网站公示。该涉事企业行政处罚执行期届满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因此,市财政局主动提示并帮助企业,通知该企业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表、与信用平台对接等,预计该企业可在今年7月中旬完成信用修复。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关于信用修复的工作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珠海市财政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主动引导相关企业人员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自身信用,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一方面,珠海市财政局制发《珠海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明确修复条件、流程及所需材料,通过“一次性告知”方式列明修复条件、流程及材料清单,并提供专人咨询服务,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信用修复准备。另一方面,在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期满后,主动电话联系企业联络人,指导其通过“信用中国”线上提交修复申请,并说明及时完成信用修复可避免因处罚信息公示影响后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该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为珠海市财政局“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工作理念点赞,特别对市财政局主动提示其信用修复流程并提供精准指导的服务举措表示感谢。企业将以此次处罚为深刻警示,全面履行失信责任,按期完成信用修复,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做好经营工作。
据悉,今年以来,珠海市财政部门配合市发改部门出台《珠海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措施,强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监管,强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管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整体建设,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失信曝光、强化行业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全市信用制度建设,加快建立行业信用体系,促进行业诚信自律,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升。
下一步,珠海市财政局将持续跟踪企业信用修复进展,助力市场主体“减负重生”。有效引导供应商树立守信践诺、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的意识,构建起珠海政府采购信用分级管理评审新模式,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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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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