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
【聚焦公车框采】
广西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杨晓洁报道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框架协议采购、严格审核、加强数据分析等举措,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体现在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带头采购新能源汽车,能够产生很好的示范效应。”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办公厅于2024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提出“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的要求。
广西紧扣财政部要求,多管齐下、精准施策,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新动能。
一方面,积极开展框架协议采购,拓宽新能源汽车采购渠道。自治区财政厅指导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新能源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创新地将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分开进行征集,涵盖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和其他乘用车6大类别。此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吸引了21家新能源汽车供应商踊跃参与,228款新能源产品成功入围,为各采购单位采购公务用车提供丰富多样的选择,极大地拓宽了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空间。
另一方面,严把公车购置审核,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紧密协作,加强对区直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环节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政策要求,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占比。2024年,广西全区政府公务用车采购中新能源车辆占比突破40%,高出财政部规定比例10个百分点,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绿色答卷”。
此外,为确保新能源汽车采购效果,自治区财政厅加强数据统计分析,结合全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按季度对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数据进行定期监测和深度分析。及时识别填报数据异常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督促各级有关单位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全方位做好新能源汽车保障工作,有效提升政策落地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宏观调控作用,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进一步激活政府采购绿色动能,为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注入财政动力,助推广西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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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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