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举措“清淤疏浚” 护市场“一汪净水”
湖南:多举措“清淤疏浚” 护市场“一汪净水”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水清则鱼悦,政通则人和。政府采购市场如同一汪活水,其清澈与活力直接关系营商环境的优劣。过去一年,湖南省财政厅以“清淤疏浚”为抓手,推改革、优政策、强监管,吸引企业“近悦远来”。
深化改革 让结果物有所值
“政府采购制度从‘程序管理’向‘结果导向’转型,与部门预算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一致的,故必须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结果导向思维。”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南省财政厅以绩效管理为核心,通过“三步走”策略,确保采购结果物有所值。
第一步是严控关键环节。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将采购预算、需求、程序及验收等环节纳入精细化管控。同时,严格审批非标采购方式,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方式审批,除强调唯一性之外,还对项目预算形成机制进行了具体规范。2024年,湖南省级3541个政府采购项目节支达23.8亿元,91.6%的项目成交价低于采购预算。
第二步是优化采购体系。修订《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根据省内采购实际情况,优化目录品目。印发《关于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财政部在开展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基本职责和工作要求,强化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竞争。上线运行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为实现集中带量采购夯实基础。
第三步是规范零星采购。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把小额零星采购纳入内控管理。对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成交订单开展巡检163次,及时通报违规采购、高价采购情况,力求每一笔“小额零星”采购支出做到“小钱要小气”。
“下一步,我们将总结和完善政府采购全链条统筹管理经验做法,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效能。按照‘全省一张网’的要求,加快建设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并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手段,动态监控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实效。”上述负责人表示。
聚焦难题 让政策更有温度
打不完的电话、跑不完的手续、填不完的表格、盖不完的印章……这些都是政府采购以往公认的烦恼。而在湖南,这些已不再成为困扰。
据了解,湖南建立了“信用+管理”机制,中小企业凭声明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捷。取消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明确投标保证金可以用保函,统一由采购人支付专家评审费和代理机构代理费,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降低成本。明确对中小企业预留40%政府采购份额,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留足空间。同口径相比,湖南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超过八成。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充分挖掘政府采购合同风险极低的资源优势,创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2024年,湖南省共有226家中小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2亿元。
“尝到政府采购这块‘大蛋糕’,是市场主体的心声;让中小企业多分一杯羹,是财政部门孜孜以求的目标。”上述负责人认为,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让政策更有温度,也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湖南深知,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采购份额事关乡村振兴。为此,湖南一方面,扩大采购需求。2024年,全省共计19338家预算单位参与,比上年增加619家,增长3.2%;预留比例达14.4%,比财政部的规定要求高4.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增加市场供给。40个脱贫县参与,1744户供应商提供5640个商品,比上年均有所增长。2024年,湖南省实际销售额达4.6亿元。自实施这项政策以来,湖南预留份额和实际采购额连年均居全国前列。
专项整治 让市场更有秩序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随着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政府采购在消费市场的比重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秩序已经成为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该负责人坦言,过去一年,他们不是在专项整治中,就是在专项整治攻坚战的征途上。
2024年,湖南省财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整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共抽查413家采购代理机构,1600个采购项目。向省公安厅移交23条围标串标问题线索,其中1个已经立案调查。办理3条省审计厅移交政府采购问题线索。向省纪委监委移送一批涉及公职人员评审专家问题线索和12条围标串标问题线索。
“目前来看,以专项整治为‘利剑’,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成效显著。”该负责人介绍说,湖南已对291名采购当事人进行了处理处罚;处理处罚专家16名,清理出库17名;处罚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841家。同时,构建以专岗办理、专责要求和专业能力为支撑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省本级作出的56份投诉处理决定书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受理信访、咨询和举报等176件,及时释疑解惑、严格查处、回应民意。
据介绍,为推进采购过程更公平,湖南将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情形加大查处力度。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做到“有诉必应”。完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处罚口径,做到“同错同罚”。完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机制,把有效评价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对投诉处理中涉及多主体的问题,实行“一案多查”。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工程,我们将树牢系统思维,以攻坚克难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韧劲,接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久抓、深入抓,久久为功。”上述负责人表示。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