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后两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拟定为48%和58%
明后两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拟定为48%和58%
本报讯 记者付娟报道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起草的《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2026年度、2027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48%和58%,年均上调10个百分点,与上一阶段调整幅度一致。
同时,《意见稿》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较上一阶段平均下调50%左右。燃料电池汽车因处于示范推广的初期发展阶段,为保持同相关政策一致,支持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其标准车型分值暂不调整。
《意见稿》优化调整了新能源车型技术指标要求。针对纯电动车型方面,一是优化电耗考核要求。鉴于国家标准《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车》已设定车型电耗门槛要求,为加强政策标准协同,考虑以标准限值的85%作为电耗目标值,不满足标准限值的车型,电耗调整系数按0.5计算;优于目标值的车型,按目标值和实际值的比值计算,最高按1.2倍计算;高于限值但不满足目标值的车型,按1倍计算。二是新增低温续航衰减率系数。为引导行业企业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耐低温性能,保持同车购税减免政策协同,对低温续航衰减率低于35%的,给予1.2倍积分鼓励。
针对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为促进产品能效提升,支撑绿色低碳消费,结合技术潜力评估,《意见稿》将电量保持模式下油耗要求由油耗限值的70%加严至60%,将电量消耗模式下电耗要求由电耗目标值的135%加严至电耗限值的130%。
针对燃料电池车型,与车购税减免等政策要求保持一致,提高燃料电池电堆、系统额定功率、启动温度等要求。
此外,《意见稿》提高了低油耗车型奖励幅度。考虑第六阶段油耗目标加严、企业达标难度增大等客观情况,在2026、2027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核算中,将低油耗车型单车的核算倍数下调至0.1倍,支持企业持续提升节能技术水平。
《意见稿》同时提出,将继续实施小规模企业的核算优惠。结合行业企业意见,2026、2027年将继续保持现阶段优惠力度。继续对循环外节能技术给予油耗核算优惠,并将结合标准制修订情况更新技术目录,持续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应用。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