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范政采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
陕西规范政采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
本报讯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信息公开、采购方式确定等作出规定。
《通知》明确,政府采购各参与方应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采购信息,全面完整公开采购信息,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的,应对公告内容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2025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各参与方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陕西分网(陕西政府采购网)发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政府采购信息。预算单位在开展限额以下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选择适用的政府采购方式,防止随意采用和滥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浪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对于多频次、小额度采购,应当采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通知》还强调,预算单位应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依法依规全流程开展限额以下政府采购,可委托代理机构,也可直接购买或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电子卖场自行采购。电子卖场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在建立其他采购计划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组织采购。预算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对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单项批量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各采购单位应按照内部管理办法以及内控制度要求组织实施。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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