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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一脚印 一行一进步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24-12-19 19:52:2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二〇二四年终观察

编者按: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时节轮序,2024年即将过去。回望这一年,政府采购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立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政府采购体系这一目标,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此,即日起,本报推出“二〇二四年终观察”专栏,敬请关注。

一步一脚印 一行一进步

——2024年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盘点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历史表明,“有制”才能“有治”,“善制”方能“善治”。在政府采购领域,如何激发制度优势、释放制度活力,是财政部门一直孜孜以求的事情。

2024年,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走过的重要一年。这一年,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政策功能进一步增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每一个脚印都闪闪发光,见证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看来路 足迹清晰

将时间的指针拨回到2024年1月。彼时,为提高财政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财政部对截止2022年12月底发布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一批与信息安全产品、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相关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被确定废止和失效,如《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

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此举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政策环境,降低了市场主体的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

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时,财政部也积极聚焦如何提高便利度这一主题。2月4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明确将加强全国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共用。

记者发现,自2024年4月起,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提供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的集中发布和统一管理,解决了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公众查询难的问题。

在规范性方面,财政部今年先后印发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还就《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同时,财政部还联合其他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适时将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加大采购力度,支持在公共采购中优先采购和使用碳足迹较低的产品。

除了透明、便利、规范外,谈到2024年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关键词,还不得不提到创新。4月24日,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在公开招标等七种采购方式之外,增设了一种新的采购方式——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从需求端对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持作用。

此外,随着《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出台,财政部门以“整、建、促”为工作主线,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比如,11月21日,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明确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职责划分、检查模式、检查重点、处理处罚结果及结果运用等内容,以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合法、公正、高效。

12月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就《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

一项项举措、一条条规定,印证着2024年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足迹。

再回眸 落地落实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随着财政部一项项举措、一条条规定的出台,地方财政部门如何紧跟步伐,将政策落地落实?下面将目光投向不断“破题”的地方财政部门。

在以“小切口”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大变化”的湖北,自2024年4月1日起,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将全省政府采购项目(含低于500万元的项目)的各类公告和公示信息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发布,便于各类主体获取政府采购信息。

“我们还结合财政部的制度修订进程,积极做好制度改革和政策衔接工作,如印发了《湖北省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等。”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牛庆义介绍说。

在合作创新采购方面,北京市气象局率先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采购基于花粉观测设备的北京地区6类气传致敏花粉的分类检测识别算法。据北京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已成为全国“首单”合作创新采购项目,目前已进入产品研发阶段。

为切实推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在浙江省落地落实,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实施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的通知》,对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经费保障、产品认定、风险管理等提出细化要求。同时,要求采购人对调整采购方案等重大采购事项制定严格的内部审查和核准流程。

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则出台了全省首个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实施方案,构建了“需求导向+择优选择+研发推进”机制,鼓励基金、国企参与合作,实现多方共赢,还建立了产业、技术、法务、采购“四位一体”的专家库,为创新合作采购提供智库服务。

对于《行动方案》提出的治理思路,其实早在“整、建、促”行动开始之前,各地就已频频“亮招”。比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自2024年3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在2024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工作会上,山东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王晶表示,山东省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和“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其中,聊城市建立了政府采购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采购主体依法对相关情形进行报告,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东营市建立了调解与决定并行的工作模式,将属于调解范畴的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初期。

为不折不扣地落实《行动方案》的要求,山西、内蒙、山东等地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及实施工作台账。记者对比了各地方案,发现地方不仅细化了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而且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职责和工作的具体推进进度。

以内蒙古为例,目前已对全区654家代理机构(含1家集中采购机构)的5539个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尽管此次监督检查力度不弱,但仍有部分预算单位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付晓枫表示,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跟进自查自纠。对未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和疑点质询佐证上传工作的预算单位,通知其主管部门和所在的盟市财政,督促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

对于代理机构监管,宁夏、海南、辽宁、湖南等地纷纷采取培训的方式,对代理机构持续开展业务培训,以及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监督。

深圳市财政局则印发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推行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推送给采购人作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的参考。采购人在选择代理机构前,还需查询其诚信档案和从业信息作为参考。

湖北省正在研究制定《湖北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开展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同时,开展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全方位培训,提高代理机构专业能力。

此外,为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地方也纷纷“各显神通”。比如,北京、上海、福建、海南等地相继发布通知,要求在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各级采购人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对供应商的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海南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合同公告时,除发布现有内容外,还需同步发布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性别,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领域的性别平等。

向未来 步履坚定

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变化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接下来,财政部门将从哪些方面入手,持续加大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力度?

“作为全国试点城市最多的省份,山东将全力打造绿色建材试点‘齐鲁样板’。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全省绿色建材采购平台建设,推动试点项目全流程在线、全链条贯通、全过程可溯。”王晶表示。

据介绍,山东还将以入选全国第二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试行质疑、投诉、举报“一网通办”,执行全省案例受理、审查、判定“一尺通用”,推行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山东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湖北将结合财政部的制度修订进程,做好制度衔接和‘立改废释’等工作。对于涉及《政府采购法》修订的内容,积极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对于已完成的改革事项,加大政策落实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政策取得实效。”牛庆义表示,将根据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要求,研究符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的营商环境考核及先行区试点指标体系。

为做好政府采购政策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政策储备工作,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省情落实财政部GPA工作部署,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我们将积极配合财政部及中国质量评价中心制定政府采购评估体系,研究分析从法律制度体系、机构建设及专业能力、运行机制、采购项目及执行、监督与问责评估等方面继续巩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果。”付晓枫表示,促进“制度+技术+数智”优势深度融合融通、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也是内蒙古政府采购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除了上述地方外,北京、天津、河南等地也结合地方实际,纷纷将政策具体化,重在精准执行。

2024年,有太多惊喜与变化,或是如约而至,或是不期而遇,但中国政府采购走过的路不止于此。

向未来,2025年,对于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而言,既是新起点,也是新跨越。2025年会有哪些惊喜,让我们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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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99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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