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治理“基石” 拒绝“蜻蜓点水”
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
筑牢治理“基石” 拒绝“蜻蜓点水”
——内蒙古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综述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从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维护市场公平、呵护市场主体已成为今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大军表示。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平有序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从2024年3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时隔半年,内蒙古专项治理成效如何?赵大军强调,治理不能只盯着政府内部的评比考核,也要聚焦各方主体的实际感受,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少些“花架子”,拒绝“蜻蜓点水”,切切实实地提高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深挖数据“金矿”
打好落实“主动仗”
“所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挖数据‘金矿’,通过多方协同联动、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将内蒙古政府采购‘一张网’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营造风清气正和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良性生态。”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付晓枫表示。
为科学谋划好、精心组织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鞠树文任组长,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武剑和赵大军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数据线索收集、论证研判等5个专项推进组,明确职责分工。
随后,自治区财政厅召开了全区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启动暨培训会,与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建立了信息互通共享、定期会商研判、专人对接推动的工作机制,以期形成监管合力,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震慑成效,全力构筑政府采购领域风险防控的“防火墙”。对于发现问题屡“督”不改的单位或个人,将移交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推进整改。
如何深挖数据“金矿”来创新监管方式?付晓枫介绍,自治区财政厅以信息化为支撑、云平台为载体、大数据和互联网为核心,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主动监督、精准监督。针对37种专项治理情形,将2022年至2023年政府采购云平台所产生的2.08亿条海量数据进行梳理加工和深度分析,形成了43万条疑点数据,并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专项治理”模块线上进行部署和反馈,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力量。
据介绍,目前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云平台点对点下发方案、报表、模板和疑点线索,各采购当事人通过系统接收和上传自查自纠报告、整改台账、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换言之,通过横向疑点下发、纵向协同督促,内蒙古建立起了采购人自查自纠、财政下发疑点质询、社会征集线索、部门协同执法、全区整体推进的监管体系和治理机制。
此外,内蒙古还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比如,制定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六严禁”;要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每组至少配备2名持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多点位、不间断记录执法过程;规定参与监督检查人员全部签署保密协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检查信息。
严守纪律“红线”
坚决抵制“走过场”
如果纪律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就会造成“破窗效应”,结果通常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自治区财政厅深知这一道理,于是要求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做到治“病树”、拔“烂树”、铲“腐土”,避免“走过场”。
“我们结合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治理要求,对全区278家采购代理机构(含1家集中采购机构)的2030个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付晓枫表示,截至8月底,全区共发现违法违规问题764个。其中,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问题299个,占比39%;代理机构乱收费问题130个,占比17%;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问题78个,占比10%;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问题257个,占比34%。
尽管此次监督检查力度不弱,但仍有部分预算单位未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对此,付晓枫表示,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跟进自查自纠。对未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和疑点质询佐证上传工作的预算单位,通知主管部门和盟市财政,并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
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如何处置?付晓枫介绍说,一般会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查验。按照相关要求,分别向采购当事人、供应商注册登记地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出具检查底稿和征求意见函。
第二步是移送。比如,自治区本级对发现的71条“同一采购包不同供应商,相同MAC、IP地址”问题,全部移送自治区公安厅协助研判,已反馈15条,确认违法事实存在;对发现的8条“虚假检测认证报告、证书”等问题,已全部移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核实,已反馈2条,确认违法事实存在。
第三步是整治。针对前期监督检查发现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及时出台强化监管的政策措施,进行有效整治。比如,若检查中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不完善或形同虚设,则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反之,则进行表扬。通过奖优罚劣,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筑牢治理“基石”
全面贯彻“零容忍”
“治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付晓枫认为,想要筑牢治理“基石”,需要“行棋观大势,落子谋全局”。
“第一步便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整改成效,下好‘先手棋’。”付晓枫介绍说,一是督导各盟市按节点、分阶段逐级落实好专项治理工作。二是督促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尽快完成上一阶段任务。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和疑点质询相关材料复核认定工作,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数20%的比例,抽取重点核查项目进行现场和线上复查。四是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对已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做实处理处罚证据链。五是按照财政部专项治理处理处罚裁量标准指南,组织盟市做好处理处罚工作。
如何借助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专项治理行动添“智”更提“质”?付晓枫向记者介绍了内蒙古的第二步棋——强化信息保障,提高监管效能。一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云平台软件系统存在的不足,将及时进行系统升级。优化用户身份管理,加强身份鉴别,并对核心数据进行加密存储。二是组织盟市交叉互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走实走深。三是针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及时出台相关制度,完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四是开发电子卖场商品提示参考价格功能,避免出现“价高质次”问题。若采购人仍坚持高价采购,系统自动留存当时合理价格证据,为后续监管提供佐证。
“除此之外,也离不开‘引导棋’,即在前期政府采购相关主流媒体系列报道的基础上,持续营造专项治理良好氛围,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付晓枫表示,后续将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增强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同时,运用政策宣讲、线上和线下培训、印发政策手册等多种宣传方式,扩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知晓度,让各方“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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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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