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雕细刻绘就新画卷
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
“晋”雕细刻绘就新画卷
——山西省持续深化政采改革综述
■ 本报记者 张炎
风起太行思潮涌,直挂云帆向涛头。当前,山西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深化全方位转型的窗口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山西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三晋大地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管得好 筑牢“责任网”
新一轮改革大潮汹涌澎湃,怎样从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中突出重围?怎样在千头万绪的工作推进中找到支点?如何在改革“深水区”的攻坚克难中铿锵前行?山西决定从源头入手,强化制度体系约束力,确保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筑得牢、落得下。
为了全面落实新型采购人制度,山西修订出台了《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以确立主体责任为重点,严格落实权责对等要求,履行采购人主体职责;对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山西从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季度继续教育课时完成度和政府采购业务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核查,共对1045家不符合名录登记要求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动暂停系统权限;对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则按照“标准统一、择优选聘﹑管用分离﹑随机抽取、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
与此同时,山西还着力健全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对政府采购的各方当事人的行为量化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实施不同的管理要求,并将信用评价规则嵌入系统,记录信用评价结果在采购活动中予以运用。
改革是一项持续性工作,既要久久为功,也要打造专业实力过硬的队伍。山西不断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的专业能力建设,理清从业人员责任田、分内事,针对深化改革期间出台的各项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和评审专家开展从业资格线上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每3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对拟申请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需按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完成后需在1年内完成申请工作,超过期限后需重新考核。
帮得全 政策落在实处
制度好不好,市场主体感受最明显。山西始终关注市场主体感受,树立政策落实风向标,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支持绿色低碳、创新产品和服务、乡村振兴及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帮助市场主体添底气、增活力,为市场主体发展保驾护航。
山西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等四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示范、带动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研究和应用,促进政府高质量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支持力度;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强制采购等措施,高位区间或者顶格执行优惠政策,助力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切实让相关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加快发展壮大;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已建成的“绿色低碳馆”“科技创新馆”“行业精品馆”“疫情防疫馆”基础之上,研究探索搭建“中小企业馆”“乡村振兴馆”“助残帮扶馆”,集中展示各类“名、优、特、精、绿、农”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广应用;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实施方案,鼓励各级采购人在“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4年已采购1.9亿元,完成预留采购份额的120%。
市场主体有活力,经济就有动力。当下,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还需要“再帮一把”。为此,山西省财政厅积极为金融机构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牵线搭桥”,搭建了覆盖全省的“政采智贷”线上融资模块。去年8月山西省升级了政采智贷业务,正式推出“政采智贷3.0”,改变了传统综合授信模式,实行单笔单批模式,融资不受授信额度限制,每笔合同都可以申请到融资,有效纾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提速快 数字化跑出“加速度”
近年来,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建设迅猛推进,数字技术正在逐步成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动力和新引擎。在此背景下,山西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应用新的采购模式。
——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山西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则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增加审核流程,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指导,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不断提升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协同推进作用,真正实现“无预算不采购”。
——大力推广信息化采购平台。山西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不断迭代升级,通过增强风险预警与管控,实时监控并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及时进行预警;通过引入智能化审批技术,专家库、代理机构库的审批过程实现了自动化,大幅减少了人工干预,提高了审批效率;通过改进采购需求与交易管理,引导采购单位更加细致和精确地制定采购需求,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同时也提升了支付效率;通过完善支付进度预警机制,对比合同中约定的预计支付时间和实际支付进度,及时进行预警,确保采购单位的支付进度不受延误。
——创新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等新型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益。山西出台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案规范文本(2023年版)》,将范本嵌入电子卖场系统,实现了电子卖场与框架协议采购深度融合,并对建立采购活动执行机制、加强需求定制、严格审核方案、执行电子化采购、落实采购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执行标准和相关要求。同时,山西积极落实政策、分析现状、探索实践,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框架协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并于2022年完成全国首个“激光打印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活动,目前全省11个地市均已采用区域联动方式开展框架协议采购业务。
治得严 改革实践重笔浓墨
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要努力在提供最优制度供给上胜人一筹,在营造最佳营商环境上先人一步。山西将两者有机结合,一方面推进试点建设三步走、频回头,勇当行政裁决探路者;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攻坚战、持久战,打好营商环境组合拳。
在行政裁决方面,山西按照“一年筑牢基础、两年稳步推进、三年巩固成效”的建设推进安排。2024年初步制定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基本制度,推进行政裁决接待室的建立,启动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及专家库专家选聘工作,同时加快线上裁决信息化建设;2025年,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接待室将正式投入使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相关系统功能全部上线;2026年,实现裁决工作的全面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裁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总结提炼示范点建设的经验和创新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在开展专项整治方面,山西省财政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山西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省市县同步统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要求,按步骤高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上述三部门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惩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山西出台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采取常态化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清理专项行动,分别于2019年、2021年、2023年三次对政府采购领域中的差异性、歧视性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并开展“对标对表深化提升”专项行动,学习先进省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出台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监测指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查指标》,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为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分级落实清单》,聚焦前沿领域,以政策支持、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三大领域为主要抓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体系落地见效,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实践证明,山西政府采购的深刻变革,正是在直面问题中展开的新画卷。既有总体目标,又有路径规划,既有问题导向,又有价值取向,这是一场大胆的探索,实现了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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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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