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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巡检

栏目: IT,电子报 时间:2024-07-22 21:33:5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贵州毕节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巡检

本报讯 记者付娟报道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毕节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和商品巡检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对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及上架商品进行检查,以确保政府采购领域规模采购的商品规范和价格优势。

据了解,本次巡检检查范围包括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及上架的所有商品。毕节市财政局将对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入驻信息、商品基本信息、电商平台链接信息、商品价格信息、商品主图、商品参数信息、商品发布规则及商品详情信息进行巡检。

对供应商入驻信息的检查,除查看信息是否正确外,还会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商品信息则涉及商品类目选择是否准确、商品标题格式是否规范等问题。

电商平台链接信息要求准确有效,对应到单个商品且确保商品未下架,并与电子卖场中上架的商品品牌、型号、规格属性一致。无主流电商链接、无品牌官方网站或品牌官方网站中无销售价格信息的商品,要检查供应商是否已上传针对该商品市场价格的承诺书。

商品价格信息中,重点检查发布商品时填写的市场价是否小于等于提供的主流电商平台链接的同款商品价格,填写的销售价是否小于等于同期市场价。

商品图片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与商品无关,不得出现促销、夸大描述、外网导购等内容,图片、LOGO要有合法使用权。商品参数必须与市场销售的商品信息及详情页等填写的型号一致,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商品标题、参数、详情页等填写的品牌须保持一致,厂家未定义商品型号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写。

对商品发布规则的检查包括:发布商品时,是否滥用销售规格属性发布套餐商品,或者在一款商品的销售规格属性选择区放置不同类目商品;供应商是否在平台上重复铺货,或通过修改价格、计量单位、图片等方式发布相同产品(同品牌、型号)。

针对商品详情的巡检包括:商品图片是否是实物图片,展示的信息是否与实物一致;除“电商平台链接”项外,商品详情页是否填写其他店铺或者外部网站信息。

《告知书》明确,本次巡检采取自查整改、集中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分为三个阶段进行。7月10日—8月7日为自查整改阶段,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全面自查店铺产品上架情况;8月8日—8月29日为集中检查阶段,毕节市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供应商商品上架及店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工作底稿;8月30日—9月20日为处理处罚阶段,毕节市财政局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做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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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59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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