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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将制度镶嵌到政府采购各环节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05-20 22:29:3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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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将制度镶嵌到政府采购各环节

本报讯 近年来,黑龙江省绥化市不断规范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以基层问题为导向梳理政府采购各环节流程及政策要求,着力提升各级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提高对企业的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绥化市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优化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为制度依据,绘制政府采购流程图,涵盖项目立项、采购意向公开、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各环节,明确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同时,将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要求及政策镶嵌到各环节,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开展业务时能够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政府采购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在采购意向公开环节明确要求,在项目立项后,采购人必须进行意向公开操作。采购意向公开范围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文件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发布采购需求或采购公告时,明确要求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未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需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在采购单位发起阶段性支付申请时明确要求,采购单位进行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据悉,绥化市财政局近年来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制定相关文件,指导市本级采购单位及各县(市、区)采购单位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内部权力运行,并组织各级采购人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联络群,强化宣传,保障采购人做到应知应会,落实政策到位,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制度化与规范化水平。

(夏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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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42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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