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税:“三段式”监管提升采购执行力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计划日前出炉
江西国税:“三段式”监管提升采购执行力
本报记者 田冬梅通讯员 王爱林 应燕
采购规模达28%的增长幅度,这一引以为傲的数字为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江西国税”)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2012年,该局将继续通过强化监管、理顺流程、提升服务与效率、拓展采购范围等一系列举措提升采购执行力,实现采购规模新增长。
严把“三关” 四审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是否科学、合理、合规是关系到采购全程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为了确保采购顺利、有效地开展,2012年该局将加强对采购项目进行“事前”把关,即由采购部门、采购工作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以及局领导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四审”通过以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才能正式公开“亮相”。通过层层把关,以确保采购文件条文清楚、内容规范、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同时,对重大采购项目的实施,除了有工作组和领导小组的把关外,还要将相关部门都纳入进来。
对于“事中”监管,该局将全面实行供应商资格预审制,即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之前,先要对其进行资格预审,确保开标的有效性和高效性。从2012年开始,该局将对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采购项目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在“事后”,该局则要强化对验收、维保、服务等方面的管理,采购工作的组织部门将积极会同需求部门、使用部门实施采购跟踪监督工作,要求多方联动,相互配合,确保采购合同执行到位。
“三段式”监管重在从细节着手,将科学化、精细化的理念贯穿于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中。2012年该局将细化管理、堵塞执行漏洞,为开创政府采购新局面做好保障。
双措并举促全省再上新台阶
2012年江西国税的另一个目标是,借助培训与考核的双重举措,着力提升基层局的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使全省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通过业务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帮助系统各基层局规范操作行为,完善相关制度。江西国税看到,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行,在理顺省级国税政府采购工作的同时,带动和规范基层局的政府采购业务也尤为迫切。从今年开始,省局将着手组织系统各基层局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加系统业务探讨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争取在改善系统基层局政府采购水平上能够有新突破。
同时,今年省局还将借助总局对各省进行政府采购考核的契机,加强对系统基层局政府采购业务开展、计划编报和执行、集中采购目录执行情况等的检查考核力度,以促进和提高江西全省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此外,在省局内部也将着手理顺机关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对项目从立项、编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后续工作进行梳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减少不必要的流程,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三项突破净化采购市场
2012年,江西国税还将在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机制上寻求新突破。据悉,该局将依托总局协议供货平台,根据批量集中采购结果,建立起江西国税系统供应商登记制度,并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实行报名否决制,逐步建立参与系统供应商的诚信机制。
此外,2012年该局还要在扩大规模上求突破。该局将依托《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工程货物采购,并将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小型工程纳入政府采购。同时,按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在采购目录执行上,对政府、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做到应采尽采,防止规避集中采购现象的发生。
在队伍建设上,该局将着力在人员素质上实现新提高,力求新突破。今年,该局将通过多种举措鼓励系统内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之间加强交流与联系,加强对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课题调研,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廉政建设“十不准”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此外,2012年该局还将适时启动对《江西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系统内政府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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