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一季度中小企业合同额占九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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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一季度中小企业合同额占九成多
本报讯 今年以来,湖北省恩施州加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积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季度,全州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全州政府采购规模的90.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全州政府采购规模的71.01%。
据了解,去年以来,恩施州财政局采取多种举措,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度,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全省率先提高预付款比例,将州内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最低比例由全省基准线的30%提高至40%,其中,对于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在全省首创首付款制度,对于未实行预付款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在合同中明确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对于中小企业的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进一步压缩资金回笼周期,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本着应快尽快的原则,自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继续严格执行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保证金,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扩大“政采贷”产品类型,在原有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的项目的基础上,将适用于招标投标法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政采贷”支持业务,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融资。
(恩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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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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