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政采预算的笼口
收紧政采预算的笼口
——部分省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改革情况调研
本报记者 贾璐
“完善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支持深化其他改革,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
在一年一度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又一次成为下一年度的财政工作重点之一。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任重道远。那么,2011年度全国预算管理改革的趋势是什么?取得了哪些进展?
近日,记者对部分省市政采预算管理改革情况进行调研时,注意到政采预算管理改革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并体现出鲜明的现实意义。
严格预算调整程序倒逼预算编实编细
“小预算,频追加”一直是预算管理中的棘手问题。
“进一步严格预算调整程序,一方面可以确保调整预算的公正、合理性,从而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维护采购预算的严肃性,使得各级领导和各预算单位对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更为重视。”采访中,记者多次听到这样朴实的表达:“这也有利于引导他们编实编细下一年的部门预算。”
进一步严格预算调整程序,这正是预算管理改革的第一个鲜明特点。
在河南省级,财政厅详细规定了要同步调整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6种情形,并针对这6种情形,对预算调整程序进行规范。
在江苏徐州,部门预算经市人大批复后,徐州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预算整块切出来,交由政府采购处单独进行管理。采购单位必须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的内容来实施采购,资金用途、项目内容等不得随意调整。
“若有追加、调整、撤销政府采购预算的,必须由财政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局长审批。”江苏省徐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韩松向记者介绍了该市调整采购预算的程序。
在河北张家口,凡使用上年结转资金进行政府采购的,在申请使用资金的同时,要按《河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列明的政府采购项目,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经批准后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其中,本年度追加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要同时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然后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使用中央、省安排的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在收到资金指标文件时,要先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然后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河北省张家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广维向记者介绍道。
在安徽安庆,按照相关规定必须以实际采购额度追加单位预算。
而在上述这些地方之外,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等还未动作的地市也将进一步严格调整预算程序提上了日程。
发挥叠加效应杜绝“天价采购”
“天价采购”,这个词几乎成了2011年度,“政府采购”留在普通网友心中最深的印象。
而记者在调研中,发现预算管理改革呈现出的第二个鲜明特点恰好具有杜绝“天价采购”的现实意义——即“配置标准”和“专家评审”。
所谓的“配置标准”,即“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用品配置标准”,一般包括职务级别、人员编制、工作岗位和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办公用品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
从全国来看,上至四川、海南、黑龙江、福建等省级部门,下至安徽马鞍山、江苏南通等地市级财政局,都纷纷制定了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而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这个阵营将越来越大。
在采访中,记者还欣喜地发现,各地“配置标准”的调整趋势是编制范围逐步加大,约束力进一步增强,并且配置标准在合理范围内降低了。
以福建为例,今年在他们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标准》的调整中,不仅新增了碎纸机、照相机、空调等4类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受标准约束的行政级别也由处级上升为厅级,并且降低了配置标准。
而江苏南通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则走得更远。他们在《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的基础上编制了《南通市市级政府采购品目表》,并将细化的政府采购末级品目及相对应的采购类型、采购方式、审核流程、配置标准等通过计算机语言进行固化。
“固化后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就无法突破各项标准。这样就从源头上杜绝了天价采购!”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姚剑峰一语中的。
而“专家评审”,则是斩杀“天价采购”的另一把利剑。
山东烟台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投资评审为支撑、以政府采购为手段、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四位一体”财政支出模式,将“专家评审”嵌入财政支出模式,并将其合力发挥到了极致。
记者了解到,该市在预算编制“一上”后,财政部门会请专家对预算进行实地投资评审,用专业论证作为预算编制“一下”的反馈依据。
无独有偶,安徽马鞍山市也引入了专家评审机制,着力对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必要性进行公开评审。
这也让我们看到了政府采购与其他预算管理手段有机结合形成合力的积极动向。
盯住执行进度封堵突击花钱
一到岁末年关,“突击花钱”就成为另一个将财政工作推向风口浪尖的话题。
可喜的是,各地政府采购部门在面对这一问题时,也积极从政府采购角度交出了防止突击花钱的答卷。
而这份答卷的落脚点,便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这也正是全国预算管理改革的又一个鲜明特点。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将在“十二五”期间建立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通报制度,以确保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与财政支出进度保持同步。
该省张家口市为了保证预算的执行率,也要求各预算部门在6月底以前,办理政府采购事项要达到本预算部门列入年度预算总额的60%以上;9月底前达到80%以上;该年12月15日前办理完毕。
河南省的做法则在保证预算执行率的同时兼顾到了预算执行的平衡性。
据介绍,河南省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环节进行了明确要求。具体为,凡纳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每年6月30日前应全部细化具体内容,明确执行时间;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指标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要启动政府采购程序。
而安徽合肥,则通过下发有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通知,以提醒市本级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时间、操作执行、资金支付等制定明确的计划,并安排专人逐项落实。
通过这些举措,上年合肥的采购预算执行率达到了97.65%。
在上面这些举措之外,记者注意到一种为防止突击花钱的“倒逼”机制。
“对于当年未使用的政府采购指标、采购计划结余和采购用款节约资金,我市财政局委托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当年11月30日开始着手‘追减’工作。”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陆翔向记者介绍。
记者了解到,该市今年的“追减”工作在12月5日已经全部结束,前后共“追减”111个预算单位共计230余例采购指标,涉及采购金额达3000余万元。
这些“给力”的数字让我们看到江苏连云港市财政局面对岁末年终防止“突击花钱”的“给力”姿态。
而河南省级财政部门甚至表现得更为“给力”:只要超过9月30日未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的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就要全部收回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创造便利调动采购人积极性
“从单位编制预算开始到财政批复结束这个全过程实现信息化之后,我们再也不用在各个处室之间跑来跑去,不管是编制还是申报,都更便捷了。”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作为采购人代表这样评价该市的预算管理改革。
而这句话中体现出的“为采购人创造便利”,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的又一个预算管理改革的鲜明特点。
就以上面提到的江苏南通为例,该市在预算管理中利用信息化力量,将细化的政府采购品目及相对应的采购类型、采购方式、审核流程、配置标准、数量金额等通过计算机语言进行固化,使部门预算单位实现了“傻瓜式”编制申报,大大减轻了预算单位的编制、申报工作量。
另外,该市还进一步发挥信息化系统的优势,取消了政府采购计划环节。
“单位需要政府采购时,直接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提交执行申请就可以。我们的政府采购效率明显提高了。”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姚剑峰如是说。
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
江苏省徐州市在政府采购资金一律实施国库直接支付的基础上,启用了徐州市财政预算执行系统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模块。
这样,当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根据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直接向政府采购处申报用款计划,同时将用款计划与采购计划合二为一,有效减少了采购人的办理手续。
在付款环节,该市将采购人开具的验收报告视同为同意办理支付手续,由政府采购处直接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的支付中心直接支付。
“我们徐州启用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后,整个流程中工作环节虽然减少了,却促使工作体系更加科学、紧凑,确保了采购预算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徐州市某采购人代表在受访中也深有感触地表示。
“为采购人带来便利,能进一步调动他们编制、执行预算的积极性。也实现了我们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他们采购人单位的‘双赢’。”谈道这种工作理念的初衷,某西部省一位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略带幽默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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