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施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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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1:14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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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通知》以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基础,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一是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在已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个体经营者,积极扶持个人自主创业。二是扩大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三是保持原有政策优惠力度。继续沿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四是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管理。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在享受对象上体现了普惠性,在管理方式上突出了规范性,并将公共就业服务职能与税收征管紧密结合,适应了当前我国就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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