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政采行政裁决典型案例
政采头条
陕西发布政采行政裁决典型案例
本报讯 陕西省财政厅近日发布10个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典型案例,为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提供示范经验,规范统一执法标准。
此次发布的10个案例,投诉环节涉及资格审查、评审过程、质疑答复,投诉事由涉及符合性审查、业绩认定、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歧视性认定、评审依据、投诉程序、质疑答复程序及法律适用等,具有代表性和借鉴意义。体例包含案例要点、基本案情、处理理由、处理结果、法律依据相关法条等内容,具有可读性和规范性。其中,案例要点涵盖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不得与现行相关规定不一致;供应商(分公司)是否可使用其总公司下设其他分公司业绩进行投标;演示内容及分值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不应被认定为招标文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中标,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产品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原评标委员会应依据在投标文件中的佐证材料,以自身专业能力判断,不能仅依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偏离表承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查证属实的,财政部门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提起投诉前须依法进行质疑;评审及代理机构质疑答复适用法律错误,评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代理机构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质疑答复,应限期整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推进和完善执法标准化建设,总结各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的有效做法,陕西省财政厅去年印发《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典型案例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典型案例。最终共征集案例30个。依据案例选取要求,结合投诉事由类型,陕西省财政厅精心挑选并审改10个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突出的案例,形成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典型案例。陕西省财政厅还要求,各市区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借鉴处理结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裁决,确保同类案件法律适用统一,处理尺度相同,处理结果一致。
(陕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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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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