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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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本报讯 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跟踪指导机制,着力破解当前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采取靶向精准施策、定期巡检项目、开展创新试点等措施,促进政府采购市场更加透明、竞争更加充分、交易更加公平,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在靶向精准施策,助企纾困发展方面,云南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策要求,并以跟踪指导为抓手,选取采购意向公开率、采购文件公开情况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率、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幅度等5项重点指标,分析各州市的政策落实情况,研判执行效果,按季度进行通报。同时,结合跟踪掌握的情况,省财政厅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监督预警功能,督促推动全省采购意向公开率由不足60%提高到90%,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率快速提升10个百分点,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85%,让政策红利实实在在惠及市场主体。
在定期巡检项目,助力统一大市场方面,云南省财政厅创新工作举措,采取跟踪指导方式,及时发现清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问题,消除隐性壁垒。截至目前,已经完成3期跟踪指导,并在全省随机抽取180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巡检,发现仍有部分地区、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变相限制外地企业、中小企业、新成立企业,向供应商转嫁交易成本,不及时规范发布采购信息,不及时签订合同、拖欠合同款项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云南省财政厅梳理汇总形成“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良行为清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强化风险提示和社会监督;并在全省进行问题通报,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在开展创新试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面,云南省财政厅在昆明市、红河州、保山市开展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试点,探索了一批可供全省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如,昆明市、保山市探索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不见面开评标”和“零跑腿采购”,实现全流程无纸化交易,供应商无需支出采购文件费、标书费以及交通住宿费用等,大幅降低了其投标成本;昆明市、红河州搭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推行“政采贷”,支持中小企业利用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昆明市在全国创新性地将保证保险运用到政府采购领域,鼓励供应商采用保险公司保函(保单)替代传统方式缴纳政府采购保证金,投入成本仅为原来的1%—2%,大幅减少中小企业资金占用,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袁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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