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瑛:市场主导 财政引导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日前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是----
王瑛:市场主导 财政引导
本报讯 记者 王珅 报道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市场主导、财政引导,但市场主导并不等于财政部门文件一发就可以一劳永逸。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试点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既要有实实在在的措施,也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日前,在苏州召开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对即将开展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提出上述要求。
今年9月,财政部在深入研究、调研和部分省市先行探索的基础上,正式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中央本级和北京、黑龙江、广东、江苏、湖南、河南、山东、陕西等省(市)开展暂定为期2年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旨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实用、创新制度,这一政策公布后,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为了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召开本次座谈会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落实。
座谈会上,王瑛从财政监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多个角度向与会代表分析了政府采购引入信用担保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并重申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王瑛表示,在政府采购中引入信用担保机制,其核心是引入第三方监管。供应商在投标、履约环节,由专业担保机构按双方协议对其资信及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授信和跟踪监管,实现政府采购监管关口的前移和后延,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创新,有助于完善政府采购程序控制,防范政府采购风险。她强调,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市场主导、财政引导。市场主导,是指供应商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情况,自愿选择是否采用信用担保的方式或者试点担保品种;财政引导,是要求财政部门在试点工作中要注重导向,积极主动地做好试点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既要有试点措施,也要取得试点效果。为此,王瑛对试点工作提出了4方面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试点地区和单位要站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试点工作列为未来两年的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业务骨干负责试点实施的具体工作。试点担保机构要严格按照试点通知要求,建立满足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的快捷通道,执行优惠费率,采取相应的跟踪服务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是统一标准,勇于探索。各试点地区和单位要按试点通知要求制定好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统筹安排试点的宣传推动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参与试点的本地担保机构,财政部门应当要求其制定完善、可操作的内部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在项目操作时限、服务标准等方面与中投保公司衔接一致,平等对待所有参与供应商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避免政出多门。
三是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在采购文件中列示担保试点品种的相关内容,对于履约和融资担保项目,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为试点担保机构提供信息便利,给予其查询供应商及采购项目等信息的查询权限或资格,并为试点担保机构提供核实供应商账户、合同信息等便利。
四是搞好总结,及时反馈。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在我国还是新鲜事物,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各试点地区和单位要重视试点的阶段性总结工作,每半年向财政部报送试点工作报告,对试点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反馈。财政部也将择时组织工作小组,对试点地区和单位的试点工作进行跟踪评估。
座谈会由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处长杜强主持,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宋义武,中央集中采购机构、中央部门集中采购机构、8个试点省份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集中采购机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各方就如何贯彻这项创新制度、如何推进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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