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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打造政采行政裁决制度样本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22-03-28 20:34:2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优化营商环境实例展播

开栏的话

近年来,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主动出击、勇于担当,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切实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矛盾纠纷,积极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近日,财政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标志着这一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获得了法治领域相关单位和学界的高度肯定。

自本期开始,本报开设《优化营商环境实例展播》栏目,对财政部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相关举措和案例进行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致力打造政采行政裁决制度样本

——财政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荣获“法治政府奖”的秘诀

■ 本报记者 乐佳超

3月20日,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该奖项是法治政府领域唯一的在评奖项,由著名学者和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单位的相关领导进行初审、复审后评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本次共有218个政府和部门申报,35家单位进入复审,15家单位获奖。此次获奖标志着财政部在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获得了法治领域相关单位和学界的高度肯定。

“刀刃向内”自我革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要求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工作。

2018年11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对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同年12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做好包括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

近年来,财政部国库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深改委上述两个文件的要求,程序上以内控为抓手,实体上以标准化建设为依托,一把尺子量到底,通过细化投诉处理规范、发布指导性案例、发挥“外脑”作用、实现“三随机两公开”、开展示范点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极大推动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在这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中,国库司采取了一系列扎实举措。

——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全面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受理窗口,用于接收投诉举报材料及接待当事人。窗口地址、联系电话及投诉书范本等全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同时还在财政部官方网站开辟“网民咨询”栏目,对网民的咨询做到有问必有答。近年来,累计答复网民咨询4000余件。

——建立律师与专家协同办案机制,提升行政裁决的专业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团队,协助办理法律程序性工作,提高专业化水平。邀请法官、高校法律学者、政府采购领域专家等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由专家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有效保障了案件处理既紧贴社会实践,又紧跟司法改革前沿。

——建立“三随机两公开、一横一纵、相互制衡”内控机制,确保行政裁决的程序正义。“三随机”即随机选取收案人员、随机选取办案人员、随机选取审查专家;“两公开”即现场公开办案人员信息、网上公开案件处理结果;“一横一纵”即横向由律师办理法律程序工作,纵向由审查专家合议定案;“相互制衡”即公务员、律师与审查专家之间相对独立、相互制约。在此基础上,国库司还进一步优化细化工作流程,建立起涵盖7大环节、275个流程点及140个易错点的行政裁决流程。

——率先发布指导性案例,推进行政裁决的标准化建设。国库司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案例的经验,在中央部委范围内率先发布行政裁决指导性案例,着力推动行政裁决的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发布三批32个案例,有效防止了以往“同错不同罚”问题的再现。每期案例都会引起社会热烈反响,多次出现基层法官自费参加指导性案例培训学习的情况。

——开展示范点建设,积极发挥先进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财政部会同司法部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深圳市三省市财政厅局开展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结合自身改革经验,国库司在业务规范、风险防控、文书范本、处理口径、团队组建等方面为示范点提供样本,并指派专门人员开展跟踪辅导。三个示范点以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为抓手,组建专业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控标准和业务流程,推动省级以下政府采购争议处理向省级集中。

精准发力见实效

行政裁决机制的建立,为每年3万亿元规模的政府采购市场发挥了重要的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

“纠纷化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试金石。国库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司法部、法院、专业高校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下,出实招见实效,探索并推广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打造了一个亮丽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制度样本。”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王小龙说。

据了解,近年来,国库司共处理中央本级政府采购案件近4000起,涉及金额500多亿元,初次纠纷化解率达到97%,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9月,“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还被列入国务院第一批部门行政裁决事项。财政部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已成为政府采购当事人信赖的维权渠道,显著提升了采购当事人在行政裁决程序中的公平感和获得感,为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裁决机制获各方高度肯定

随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个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逐步成型,这一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获得了法治领域相关单位和学界的高度肯定。

第六届“法治政府奖”评审会评委认为,这一机制有效弥补行政职能缺失,健全法治政府行政制度体系,高效化解政府采购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控机制,充分保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积极探索行政裁决标准化建设,努力形成“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法治政府。同时,这一机制也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权利救济提供了更专业更高效更便捷的制度途径,为财政部门强化和规范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提供了规范依据和实践基础,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更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更加清晰的行为依据,有力提升了公众对于政府采购法治化的信心和期待。

第六届“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会评委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表示,本届“法治政府奖”评选出了一批富有代表性和前瞻性的实践成果,其中既有依法防控疫情、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争议化解等热点问题,也有人工智能运用、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等前沿领域;既有中央国家机关的顶层设计,也有基层人民政府的特色做法;既有东部发达地区的先行先试经验,也有西部地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的实践探索。相信通过本次“法治政府奖”的评选和发布,将有力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目前自然资源权属、知识产权侵权和政府采购活动三大类行政裁决中,对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的行政裁决,以处理竞争性缔约争议为主要对象,提供了以公正、便捷、高效解决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市场交易协议类民事争议的法治样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政府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于安认为,财政部国库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改革发展要求,积极履行行政裁决的法定职能,依法制定制度性规范,提高行政裁决的制度化水平,创新和完善行政裁决程序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有序开放决策过程提高行政裁决的专业化水平,以指导性案例推进全国行政裁决的标准化和统一度,以示范点建设进行工作创新和推动递进式平衡发展。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高标准制度化建设和公正便捷的行政裁决实践,极大地净化了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行为,有效地矫正了采购人违规操控、评审专家违规评审和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提高了对政府采购市场的治理能力,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对外开放营造了重要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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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35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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