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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有商机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5:2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有商机

--- 国家将选择3类符合条件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企业

本报讯  记者李存才报道  新一轮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已全面启动,国家将选择3类符合条件的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企业,夯实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基础。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荐绿色能源示范县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根据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需要,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厅(局)要推荐3种类型企业。

一是关键设备供应企业。关键设备是指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建设中对项目质量、效益、安全影响较大的主体设备和关键部件。关键设备供应企业应具备较大生产经营规模,技术实力较强,产品质量优良,销售规模较大,售后服务良好,无不良和违规记录,能够提供相关检测鉴定或性能证明材料,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是辅助设备供应企业。辅助设备是指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建设中的配套设备和辅助部件。辅助设备供应企业应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技术先进,产品质量可靠,有一定销售规模,无不良和违规记录,能够提供相关检测鉴定或性能证明材料,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是技术与工程服务企业。技术与工程服务企业是指具有国家乙级(二级)以上资质,能够提供符合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建设要求的相关设计或工程服务企业。技术与工程服务企业应具备绿色能源示范县技术与工程服务实力,具备设计等相关资质,有良好的业绩,无不良和违规记录,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据介绍,绿色能源是指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绿色能源示范县是指经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认定、以开发利用绿色能源为主要方式解决或改善农村生活用能的县(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

中央财政示范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及用途主要包括几个方面: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生物质气化工程、生物质成型燃料工程、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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