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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作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中

栏目: 政采头条 时间:2014-02-21 10:55:2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第二批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集中认定工作已于11月1日开始进行,本报记者在办公现场注意到——

认定工作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中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实行排号管理、现场发放不予受理告知书、安排专用休息室……在财政部集中认定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办公现场,前来申报的代理机构从这些细节中感受了一把人性化服务。

11月1日,财政部第二批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集中认定工作于上午8点半如期进行。当天,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也来到办公现场,视察工作并慰问在休息室等候申报的代理机构人员,她向工作组强调,要在做好认定工作的同时把服务做到位。据了解,近年来财政部多次提出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方式,建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在制度规则、管理环境等方面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以此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记者从办公现场看到,与第一批集中认定时“爆棚”的情形不同,本次认定工作无论是现场作业还是等候受理都显得更为井然有序。据工作人员介绍,原来为了保证工作和服务质量,本次认定工作改进了申报流程,实行排号管理。为此,早在半个月前,财政部国库司便公布了《关于2011年第二批集中认定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告知代理机构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审核系统”中已完成报送的“代理机构序号”进行排号,分日分批次开展认定工作。10月30日,《关于2011年第二批集中认定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的排号通知》在网上公布,193家代理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的第几天前往办理申请一目了然,避免第一批认定工作时代理机构现场排号拥挤的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网上公布的排号表,11月1日上午,共有16家代理机构前来申报,工作组有4-5人同时进行材料初审,时间较为宽裕。

除了实行排号管理,记者看到,工作组还为前来申报的代理机构人员安排了专用休息室,代理机构人员只需在休息室内等待工作人员叫号即可。一位前来申报的代理机构人员动容道:“我今早赶飞机到达北京,原以为今天会心急火燎地排号站队,没想到根本不必,财政部的贴心服务我真的感受到了。”

而在申报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办理初审,其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细致入微的解说也赢得了代理机构人员的称赞。记者看到,与第一批认定工作不同,当部分代理机构递交的初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时,工作人员会将材料内容填写到“财政部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不予受理告知书”中,并告知对方在20日内补充材料,同时在告知书上留下经办人及申请人的联系方式,方便申请人遇到问题时直接咨询。由于解释细致到位,许多材料准备不充分的代理机构也表示并无压力,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的王婕告诉记者,所缺材料不难补齐,会尽快提交办理。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排号管理等各类服务不仅仅是给代理机构的申报工作提供便利,在网上发布排号通知更起到了公示的作用,以方便代理机构同业、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今后,此类公示也将在现行基础上更为细化。同时,为了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财政部将择时对已获得甲级代理资格的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据悉,截止到记者发稿时,第二批认定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老总访谈】

编者按:在浙江省财政厅历时8个月的代理机构考核中,有2家代理机构脱颖而出,被授予浙江省四星级代理机构称号。这是该省实施“星级评定”考核方案以来首批获此殊荣的代理机构。能够成为四星级代理机构,意味着在5项考核中有4项得分在85分以上。本版将陆续展示浙江省四星级代理机构,让更多的读者分享他们的经验。

人才与服务是提升竞争力的两大“法宝”

——访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仙琴

我们对政府采购充满信心。这是一个朝阳行业,随着国家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加,政府采购“蛋糕”自然会越做越大。

本报记者 田冬梅

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仅仅5年,却能在浙江省2011年代理机构考核中脱颖而出,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荣获四星级的乙级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此发展实力究竟得益于什么?其公司管理究竟有着怎样的独特之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该公司董事长陈仙琴。

《中国政府采购报》:在您看来,贵公司能够获得2011年浙江省四星级代理机构荣誉称号,主要得益于什么?

陈仙琴:此次浙江省财政厅的考核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执行、业务操作、规模和效益、社会评价等全方位进行,单项考核项目得分达到该项总分85%以上的,每一项可得一个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我们这次能够在全省55家乙级代理机构中脱颖而出,与我们一贯倡导的“管理务实、服务创优”的管理理念分不开。我们坚持用制度管人,用规范约束工作。公司自2006年取得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以来,在短短的5年时间内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采购代理实施细则、规则到流程、代理人员考核办法等每个环节都有制度保障。同时,能获得此殊荣,也与我们一直以来对人才队伍的重视分不开。

《中国政府采购报》:那您是如何培养专业人才的?公司有着怎样的一套用人制度?

陈仙琴:公司对从事采购代理人员均进行分期、分批的培训。加入公司的新员工必须先在公司内进行一周的上岗培训,熟悉公司各个部门、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丽水市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部门工作总结会议,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现阶段项目进展情况,并对招标代理过程中遇到的或者是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在实践中培养人员的综合处理能力。
鼓励代理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也是方式之一。我们在招标师、注册造价师等职业资格领域加大了引导力度,现有招标师6人,在当地是考试通过率最高的代理机构。

此外,公司也会对员工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指标包括年度的项目数量、业主反馈的服务质量、有无投诉等方面,并通过工资、奖金等经济奖励方式,强化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当年年度考核不达标的,要进行换岗或末位淘汰制,以便寻找到适合每个员工自身发展的岗位,做到人尽其用,充分发挥员工的创新能力和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员工的人生价值。

《中国政府采购报》:您认为,代理机构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陈仙琴:我个人认为,代理机构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服务上。一个企业如果服务做得好,业主满意,信誉度就高。当然,不可否认,服务的好坏关键还是在对人才的培养上。每个员工对外代表的都是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因此,人才与服务是提升代理机构竞争力的两大“法宝”。

《中国政府采购报》:在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公司内部是如何实现相互制约的?

陈仙琴:政府采购项目基本实行“二人小组、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负责人和助理负责招标文件制作、与业主、相关部门沟通,在招标文件完成后通过公司局域网由代理部经理校对,最后由分管的副总审核后送部门备案,然后才正式进入公告等流程。

《中国政府采购报》:目前,政府采购业务量大概占公司总业务量的比重是多少?您如何看待未来政府采购市场?

陈仙琴:目前政府采购业务份额大概占公司招标代理总业务量的近1/4。我对政府采购是充满信心的。政府采购是个朝阳行业,随着国家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加,政府采购“蛋糕”自然会越做越大,国际上的标准是,政府采购份额要达到GDP的15%-20%,我们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这样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于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所以,我们一直强调要树立企业在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方面的信誉,提升和扩展企业的品牌竞争力。目前,我们的业务范围主要在丽水市,虽然承接的项目不少,但是单个项目的金额都较小。我经常对员工说,对待政府采购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都一样要重视,注重过程的规范,逐步树立在这个行业的公信力和品牌。

•企业名片•

成立时间:1995年。前身是中国建设银行丽水市分行工程造价审查中心。

公司规模:现有职工60多人,其中从事造价、咨询专业技术人员30人,招标代理人员19人(包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注册造价师11人,注册监理师18人,注册咨询师10人,招标师6人,拥有中高级职称50余人。

公司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政府采购乙级代理资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并获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用等级(AA)证书。

曾获荣誉: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四星级单位;丽水市2009-2010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理的丽水市国税行政办公楼项目荣获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云和邮政大楼获丽水市建设工程“九龙杯”奖;凌云花苑项目获2010年度丽水市“九龙杯”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微博•侃侃代理费】

海默(长沙):

是否存在代理机构亏本或微利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现象?我看还是有可能的。成本和收入一比就一目了然了。

代理机构的收入主要是靠收取代理费,一直以来该项收费是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的,此项收费性质为“政府指导价”。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15号)的有关规定,“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现实中,代理机构间恶性竞争、互相压价并不鲜见。有些采购人和有些地方的监管部门也在利用代理机构间的竞争,大幅压价,致使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的收费得不到支持,相反暗地或私下乱收费现象又无人查处。
现在一些地方的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报酬标准,而某些采购人则利用这一项向代理机构索要补贴。加之政府采购项目金额较小,60%-80%的项目在100万元以下,对代理机构而言,不少项目收费少于支出(有的项目的收入甚至连发咨询费都不够),再加上维持代理资质所需的成本,如场地要求、人力成本、职称要求等,经营成本的增加,致使代理机构亏损或微利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

而一些服务采购项目,其特点是服务费用占服务所影响的项目成本的比率很小,而服务水平对项目的成败又具有较大的影响,也就是说代理服务项目的难度比普通的货物采购要大,而代理费的收取比例是一样的。

据多年统计,代理机构的收费仅占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节省资金部分的3%-5%左右,应该说是非常低的。希望政府部门在规范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同时,也规范一下代理机构收费。

图片:11月1日,在财政部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资格集中认定现场,申请认定的机构在递交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在认真审核。 摄影/张静远

【相关链接】申请政府采购甲级资质需要提交的文件一览

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向财政部提交资格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三)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的书面声明;

(四)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所、电子监控等办公设备、设施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场所、开标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营业场所、开标场所为租用场所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者协议的复印件;

(六)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之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七)专职人员的名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以及申请之前6个月或者企业成立以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或者银行缴款单据)复印件;

(八)母公司或者子公司已申请或者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情况的说明;

(九)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提交乙级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政府采购代理有效业绩一览表》或者《招标代理有效业绩一览表》,以及与所列业绩相应的委托代理协议和采购人(招标人)确定中标、成交结果的书面通知复印件。

(十一)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上述材料初审时需提供的原件的有: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近1年的验资或审计报告、资质证书原件;

2.专职员的职称证、培训证、人事档案管理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原件;

3.京外申请甲级资格的机构由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固定营业场所审核意见的扫描件;

4.营业场所、开标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证原件;营业场所、开标场所为租用场所的提供租用合同或者协议的原件;

5.业绩的委托协议、中标通知书原件;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7.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之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8.母公司或者子公司已申请或者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情况的说明;

9.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的书面声明。

(注:上述原件可在当地公证部门做公证,公证书顶替原件。但仍需携带复印件。)

(张静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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