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探索健全政府资产全链条管理机制
深圳探索健全政府资产全链条管理机制
该市通过统一回收平台扩大报废固定资产回收范围
本报讯 记者耿丹丹报道 近日,深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后交由统一回收平台集中处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报废固定资产回收范围,健全政府资产全链条管理机制。
据深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通知》将回收的固定资产范围扩大至除土地、房屋、构筑物、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医疗设备及其他有毒有害或涉密的特殊类外的固定资产。
据了解,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自2020年5月起作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统一回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列入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14类报废电器电子产品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处理。14种类别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
《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将履行报废审批程序后的固定资产交由平台回收,由平台收集存储达一定数量后实行分类处理。其中,《目录》内的14类电器电子产品由平台通过竞价谈判方式挑选有资质的处理企业集中处理;其他非14类电器电子产品由平台通过公开拍卖进行处理。
《通知》明确了单位的回收流程,包括办理报废手续、发起回收申请、平台回收、会计账务处理、系统数据核销等环节。从流程设置来看,《通知》要求报废资产在回收过程中,处处留痕,每个环节均要求申报数据须与实物相对应。在业内看来,此举是对国有资产从配置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的积极探索。
在发起回收申请、系统数据核销环节中,智慧财政资产系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发起回收申请环节,要求单位在智慧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上发起回收申请的资产数量、经批复的报废资产清单数量及实物数量应保持一致。单位移交的报废资产应保持结构完整,主要零配件不齐全的,平台将不予接收。
在系统数据核销环节,平台按照实际回收的资产数量,通过智慧财政资产系统向单位推送可核销的资产数据,单位在资产系统操作确认后系统即自动核销单位相应的资产数据。报废资产数量与平台实收数量不一致的,单位可在30日内补齐相关报废资产,逾期未能补齐的,系统将预警提示单位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由单位主动落实整改。
同时,在平台回收环节,单位凭经批复的报废资产清单自行将相关报废资产送至平台。如资产因体积或重量较大难以搬运,平台可提供运输搬运协助。各单位应对报废资产按14类电器电子产品与非14类电器电子产品分类集中存放以便平台快捷收运。平台收运时须由单位派员随车押运。报废资产无明显标识且无法辨认名称的,单位应在报废资产上张贴印有名称的资产卡片以便平台清点接收。
对于附着于房屋建筑物的大型资产,《通知》规定移交单位应拆除拆解并分类堆放,平台不承担固定资产现场拆除拆解工作。已拆除但难以拆解的大型报废资产或数量特别多的报废资产(一般指单批次数量超过1000件的,特殊情况可由移交单位与平台协商决定),无须运送至平台,由平台上门清点后暂存在移交单位。移交单位承担管理责任,平台入库单据同步备注物资暂存于移交单位。平台完成集中处理流程后,由回收企业或买受人上门回收。
此外,对于应用软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通知》要求单位应将该应用软件的价值包含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确认为固定资产,平台以硬件(包含不可分割的软件)予以接收。应用软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单位应将该应用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平台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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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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